幼儿园教师惩戒教育观察研究文献综述

 2023-03-16 10:08:57


摘 要

惩戒教育作为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是一种敏感而又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本研究选择杭州某幼儿园中班的两位教师,对其教育惩戒行为进行自然观察研究,观察内容包括惩戒情景、引起惩戒行为、惩戒方式、惩戒及时性、幼儿对惩戒反应、惩戒结果六个方面,以揭示幼儿园教师惩戒行为现状。同时采用访谈法对观察教师进行访谈,以了解幼儿园教师对惩戒定义、惩戒价值、惩戒策略和惩戒反思四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进而探究幼儿园教师惩戒行为与惩戒观念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行为具有情景性。2.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行为具有稳定性。3.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观念具有潜在性。并针对以上研究发现提出研究建议,首先,幼儿园教师应树立正确教育惩戒观念,多渠道完善教育技能。其次,幼儿园教师应关注幼儿对教师惩戒的反应与惩戒结果,重视专业反思。最后,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应和家园合作、班级管理相结合。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惩戒行为;惩戒观念

  1. 文献搜集途径及获得的主要文献

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获得相关文献资料。一是通过“中国知网”,以“教育惩戒”为主题词,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上检索相关文献,共获得845篇。以“教育惩戒行为”为主题词,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上检索相关文献,共获得93篇。本次文献综述共选取了其中35篇文献进行重点研究。

  1. 相关文献综述
  2. 教育惩戒的内涵研究
  3. 惩戒的定义

《辞海》中对惩戒的定义是“责罚以示警戒”。即“惩治过错,警戒将来”。最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行)中》给出了较权威的定义: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王辉认为,“惩,即惩处,是其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其目的。”[1]在教师的惩戒中,作为手段和目的,惩与戒是紧密结合的,并且惩戒活动的最终目标是使学生更好的社会化,强调从否定性制裁导出良好效果。向葵花认为,“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正面教育,主要是指通过实施批评、处罚手段使受罚者感到痛苦,但又不损害其身心健康,从而使其认识并改正自身过失的一种行为方式。其出发点在于对学生的关怀爱护、不侮辱学生人格和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最终目的在于教育。”[2]但陈刚也对此提出质疑,他认为“对于犯过的学生,幻想丝毫不触动其身心而希望他们有发自内心的摘编,无异于把种子播于坚硬的地表而希望他们发芽于土壤内,是不现实的。

  1. 惩戒与惩罚、体罚的区分

黄琴琴等认为,“惩戒强调lsquo;戒rsquo;,而惩罚强调lsquo;罚rsquo;;惩戒针对的是犯罪的行为,惩罚针对的是犯错的人。”[3]曾彬等人认为,第一,惩戒与惩罚的性质不同,惩戒以不伤害惩戒对象的身心健康为前提,是一种合理的管理手段;惩罚是为了避免孩子继续犯错而使用棍棒等暴力手段,会对幼儿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第二,两者的侧重点不同,惩戒侧重为戒,惩罚侧重点为惩。第三,惩戒与惩罚的实施目的不同。惩戒其目的是使幼儿明确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从而避免儿童再次出现不合乎社会规则的行为。而惩罚则是针对儿童本身,其目的是让孩子感到害怕,从而避免再次犯错;

王辉认为,长期以来,体罚一直是惩戒中极端的一种形式,曾因其简便易行,无需额外设施而一度受到教师的偏爱。其能所起到的教育效果微乎其微,因此一直受到有识之士的批评和谴责。因此人们反对的是体罚而非指向惩戒本身。

  1. 幼儿教师教育惩戒

刘梅、子华明等人总结出自己对其的定义,幼儿教师教育惩戒即指“幼儿园教师应在尊重关爱幼儿、不损害幼儿身心发展的前提下,纠正幼儿的不当行为,使幼儿获得良好的发展。”李高峰认为,幼儿教师教育权是指“幼儿教师基于法律关系,为维护纪律和秩序,依据法律、法规或幼托机构规章制度,对幼儿的不规范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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