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生育时的知情同意权研究文献综述

 2023-08-14 09:08
  1. 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背景

1、社会背景

2007 年,北京“肖志军拒签事件”曾引发全国轰动。丈夫拒绝签署手术同意书,医院在无法取得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眼睁睁看着孕妇及胎儿双双死亡,此事件当时引发了人们的震惊与痛惜。2017 年 8 月 31 日,陕西榆林发生类似事件。家属不愿意实施剖腹产手术而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妻子难忍疼痛跳楼轻生,腹中胎儿也一起死亡。相隔十年,相似的案件再次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即使经过了十年的法制建设,但我国的产妇分娩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弊端与不足。

由于惧怕家属的医闹行为以及事后承担责任,很多医院在为产妇实施分娩手术时,以家属的意见为主,忽略了产妇本人的意见,这种行为侵犯了产妇的知情同意权。为了能充分保护产妇本人的知情同意权以及作为手术签字主体的权利,让产妇自主决定自己的分娩过程的程序选择等一系列权利,有必要对此涉及的权利问题加以深入研究,进而探讨应如何完善相关制度。

  1. 制度背景

在理论层面,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仍存缺陷。

1998年《执业医师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患者知情同意权立法开始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发展。随后,政府在立法上相继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作出了诸多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均有涉及。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明确了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应尽的赔偿义务。

纵观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知情同意权的相关规定,一方面我国法律对知情同意权的适用范围,知情同意的权利主体都进行了规定,但法条之间对知情同意权主体的规定不统一,且法律条文用词模糊、笼统,太过原则性,缺乏具体的系统规定;与患者知情同意权相关的医疗代理等制度的具体内容、程序等界定不清,在实践中操作存在困难。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之差异,患者自我决定权容易被忽视。当出现家属的决定损害患者的生命权和与身体健康权时,应如何保护患者的权利也没有清楚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现实中急需在民法层面有一个良好的制度设计,以此来保护患者的相关权利。

  1. 意义

1、社会意义

在实践层面,研究这些问题助于缓解医患矛盾并形成良好的医患关系。近年来大量患者知情同意纠纷的出现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尤其是在产妇分娩手术中,患者常常无法真正享受自己该有的权利。对产妇生产时的知情同意权研究能从一定程度上促进医患沟通的顺畅,医患关系的和谐。同时还可以促进医务人员自觉履行说明义务,规范医疗行为,有利于医务人员提高其综合素质,进而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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