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假结婚获取拆迁补偿款行为的定性文献综述

 2022-08-18 11:08

假结婚、离婚获取补偿款刑法分析

摘要:近年来各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由于居民拆迁与安置补偿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通过“假结婚”“假离婚”等手段利用国家法律或政策,获得国家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的现象频发。例如(2018)湘1302刑初60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谢某某与邹某某为了在拆迁中获得补偿款,被人民检察院指控为诈骗罪提起公诉。中央部委和政府机关对此行为明确打击,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规范。

关键词:征地政策;婚姻效力;虚构事实;诈骗罪;行为规制

一、文献综述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假结婚、离婚获取补偿款的案例不断增加。假结婚、离婚以虚构婚姻的行为方式越来越多,对比国外的政府补偿制度,中国的补偿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什么,是否更好的保障了人权。假结婚、离婚的婚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是否构成以合法的方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而以假结婚、离婚获取补偿款的行为是否应由刑法规制,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政策问题是否可以阻却犯罪的构成,实施欺诈的行为人是否应当受到刑法的责难,都是本课题将要研究的内容。

(一)国内外补偿政策的对比

通过拆迁获得补偿款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目前中国的土地可以分为城市土地国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而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国家,都是土地私有制,他们秉承启蒙运动时期卢梭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并逐渐地让私权利在社会中得到了充分的张扬,包括土地的征收。在这个基础上,在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国外征地制度日趋完善,并有严格而完善的法律程序加以规范。以美国的土地征收为例,1791年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专门规定:“非依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合理补偿,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即美国征收的土地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政府必须按照土地的面积、位置、内部的设施给与被征收的对象补贴。

对比中国,被征收的主体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政府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强制征收,部分按照公民的“户口本”给与补贴,及家庭人员的人数给与补贴。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人权,但是也存在被部分拆迁人员钻取政策漏洞的嫌疑。而通过“假结婚”、“假离婚”获得的补偿款是国家应当给与拆迁人员的补贴,或是被骗取的财产损失,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假结婚”“假离婚”与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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