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轮驱动”背景下村民参与意识与村庄再造——以湖州安吉古村落改造为例文献综述

 2022-08-09 02:08

《“双轮驱动”背景下村民参与意识与村庄再造》文献综述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的重大转变给古村落带来了巨大冲击,古村落再造面临重重考验。首先,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与传统居住环境发生冲突。村民希望改善现有的居住环境,在自宅的翻修过程中往往采用与建筑风貌不协调的材料与工艺,甚至“拆旧宅、建新宅”。但是又出于古村落保护等原因,这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被允许的。这就使得古村落再造及村民生活之间的关系变得尤为重要,如何处理好该问题使古村落再造的重中之重。目前,针对村民参与与村庄再造问题,学术界也进行了许多研究,取得了一些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成果,为“双轮驱动”背景下村民参与意识与村庄再造提供了理论参考。本文对国内外学者的大量文献和研究成果进行了分析和梳理

关键词:古村落研究; 村民参与; 村庄再造;“双轮驱动”战略

一、文献综述

我国古村落价值独特,拥有丰厚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开发价值。然而近年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古村落文化遗存的现状不容乐观,而作为古村落中重要部分的村民们来说,在古村落文化遗址中,他们的参与度并不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477号关于古村落保护的提案中有讲到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的保护和村民迫切改善传统落后的居住环境与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主要矛盾之一。其中可看出在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战略下,村民参与是古村落再造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部分,通过村民参与古村落再造,既能满足村民改善传统落后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方式,又能在古村落再造过程中保护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而在针对古村落再造中的村民参与问题上,国内外学者也进行了许多的研究与分析。

首先关于古村落再造方面,国外很早就注重了历史小镇、古村落的如何再造问题。日本早在1975年就开展了传统古村落及历史街区的旅游观光活动。(章锦河,2003)[1]Laurie对伯利兹玛雅村为迎合旅游需要而用现代化的手段恢复传统即本土文化的商品化问题作了探讨。(Laurie Kroshus Medina,2003)[2],而在国内,在古村落再造方面,许多专家学者也提出许多建议和想法。如王惠琴认为旅游业是调整古村落经济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它给古村落带来了经济收益的增长、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了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古村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此同时,古村落旅游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古村落的保护,为古村落的保护提供经济保障。(王惠琴,2008)[3]而刘建平和韩燕平则认为在古村落适当距离开辟新区,吸引古村落内部拥挤不堪的人口迁出,新区的人口聚集进一步促进经济聚集,新区逐渐发展成新农村。再伴随着城镇景观的浮现和以旅游业为主第三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转变,特色小城镇最终得以实现。(刘建平 韩燕平,2007)[4]

从这些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在古村落再造中,学者们大多觉得旅游业与古村落保护起来对于古村落再造是一种有限途径。另外,学者们也都重视了一个重要的群体,村民。村民参与对于古村落再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针对村民参与村庄再造,也有不少相关文献研究。

在日本,就有村民参与的农村规划模式。日本的星野敏和中国的王雷在研究中就认为日本的农村规划方法论,在从非参与型到村民参与型,再到村民主体型的演进过程中,农村居民的作用越来越大,村民不单变成了规划编制的主体,而且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当事人,应该将规划编制的过程与村民集体意愿形成的过程完美结合,通过启发意愿、提升意识等方法使村民拥有参与的满足感、成就感,最终在完成高质量的规划方案的同时达到提升村民集体意愿的目的。(星野敏 王雷,2010)[5]而在国内,也有许多学者研究村民参与,如熊超和夏健认为村民是古村落保护的主体,研究认为村民的组织动员及意愿表达机制是村民参与保护的关键。通过“村民本位”的社会网络建构将原子化的村民组织起来,通过村民参与的自上而下的保护和村民自下而上的日常性保护措施健全村民参与的意愿表达机制,最终建构村民参与的古村落保护模式。(熊超 夏健,2016)[6]而赵刚、吕斌和张俐三人则指出只有尊重村民权益、加强村民参与的激励与引导、丰富参与内容才能实现风景区旅游经营和村民参与的可持续发展。他们建议以特许经营的形式赋予村民平等参与经营的权利,通过加强政府、企业责任及引入第三方等制度建设来保障参与过程,建立联合经营、入股经营、村民主导等多元化参与模式,并依据地方特色推进经营内容的多样性,实现村庄再造。(赵刚 吕斌 张俐,2013)[7]而陈庚认为居民是古村落的精魂所在。居民参与到古村落保护与开发过程, 成为一个自觉、自主而非受动的主体是古村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居民与古村落本是休戚与共的关系, 不管是古建筑等村落实体还是民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虚体都是由居民来创造和延续的。(陈庚,2009)[8]

从这些专家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村民是古村落再造的重要主体,要想解决在保持古村落原有风貌的同时,提升当地村民的生活条件,实现村庄再造的问题,就必须重视村民的重要性。此外,针对国内而言,我们必须重视国情。近年来,我国的农村建设主要是在“双轮驱动”的背景下进行的,“双轮驱动”战略是指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在近些年的研究中,针对“双轮驱动”背景下的村庄再造也有不少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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