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与归属:“粉丝”群体的形成与个人角色的互构文献综述

 2022-10-27 09:10
  1.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2. 粉丝经济

“粉丝”是英语“fans”的音译。他们是一群特殊的大众文化接受者,他们专注且深度投入与他们所钦慕或所崇拜的特定的明星、名流、电影、电视节目、流行乐团等。早期 “粉丝”更大程度上只是个人的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未形成“文化”。随着互联网技术兴起,“粉丝”利用网络形成聚集,成为一个群体,形成独特的文化。目前的社会语境中,粉丝多专指流量艺人的追随者,流量艺人以自身形象为核心竞争力,获得受众注意力,粉丝因喜爱艺人而消费其相关商品,并有可能对艺人形象进行二次加工(即“产出”,创作新的形象。

  1. 文化符号动机

一些社会学家认为,粉丝文化是在消费过程中,通过对艺人形象这一符号的解读以及再编码,来满足自身需求和反抗现有的经济秩序。

布迪厄(1979)称粉丝为自我成才者(autodidacts),即利用自己追随某个人物获取的知识和品味弥补自身文化资本不足导致的缺失,获得文化资本带来的自尊意识和社会名望。

费斯克(1992)认为粉丝文化是旨在重新创造出和自身社会情境相关的符号意义和愉悦感的生产符号意义的过程。粉丝从文化工业中挑选材料,通过“符号生产力”“声明生产力”“文本生产力”创造满足自身需要的文化符号价值,并在粉丝群体中传播,以此界定该群体中的某些文本生产形式。

  1. 地位权力竞争

粉丝的产出、应援等行为,在商品文化符号的接收使用过程里展现了创造性,John Storey(2002)认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文化支配和反支配的较量。粉丝不仅是商品既定文化符号的利用者,也是通过文化消费进行自我创造进行文化创制。

德赛都(2009)将大众通过消费过程中对符号创造性的“策略”“偷猎”“盗用”视作在接受资本主义文化工业产品的过程中以“为我所用”的方式对符号赋予符合自己需要的隐喻和意义,以逃避和反抗经济秩序的控制。商品文化符号的第二生产构成了一个“反规训的网络”。

在粉丝群体内部,集体活动集中在产出、应援,是维系群体的重要动力。加拿大社会学家切尔将礼物经济定义为:“一个道德经济内的冗余性交易体系,它使得社会关系的广泛再生产得以可能”。在“道德经济”中,交易双方因共同的生活方式而彼此信任并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从而认可和维系了社会关系。粉丝的产出在群体内部分享,不为盈利,而是进行自我满足和获得成员尊重。

  1. 拟态环境

李普曼(1922)提出“拟态环境”理论,即在大众传播极为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与三种意义上的“现实”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实际存在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二是传播媒介经过有选择地加工后提示的“象征性现实”(即拟态环境),三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中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图像”,即“主观现实”。人们的“主观现实”是在他们对客观现实的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经过媒体搭建的“象征性现实”的中介。经过这种中介后形成的“主观现实”,已经不可能是对客观现实“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产生了一定的偏移,成为了一种“拟态”的现实。

新媒体所营造的拟态环境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模拟真实环境, 甚至开始超越真实环境、

真实社群, 使“虚拟社群和实在社群以一种交叉并置的方式相互映照(波斯特,2000)”大众媒介通过营造拟态环境,创造拟态人际关系。粉丝通过大众媒介,认为自己和艺人建立现实的人际关系。粉丝将艺人纳入自己的社会关系,建立起密切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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