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IP影视化对文娱产业的影响文献综述

 2022-08-07 09:08

关于文学IP影视化对文娱产业影响的文献综述

摘要:在粉丝经济的大社会环境下,国外文学IP影视剧对文娱产业的影响早于国内,但由于国外的影视剧一条龙,产业相关紧密,而国内文学IP影视化热潮兴起较晚,因此国内外关于文学IP影视化对文娱产业的影响的文献资料并不多。而国外更多的是把有IP影视化而来的影视剧作为文娱产业的一部分,国内对于文娱产业的关注刚刚开始,还需要更多的资料及数据来充实。

关键词:粉丝经济;文学IP; 影视化;文娱产业.

一、文献综述

在中国知网以“文学影视化”为主题搜索,截止到2018年2月1日,共有89篇文献,其中博硕论文33篇,学术期刊论文56篇;而以“文娱产业”为主题搜索,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今,仅有27篇文献,其中硕士学位论文5篇,其余均为报纸期刊文章。而以两者为关键字搜索则相关论文则更少。且从“文学影视化”和“文娱产业”两方面搜索到的相关文献来看,两者相重合的博硕论文、报纸期刊文章则少之又少。本报告在对较少相关的文献分析梳理中发现,国内相关文献对于“文学影视化”主要是对其营销策略、具体影视化作品、影视化原因及未来发展等的研究,鲜有提及“文娱产业”相关方面;而“文娱产业”的文献更是没有与“文学影视化”相关文献资料。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对于“文学IP影视化对于文娱产业的影响”研究尚且不足,但其研究价值不可小觑。粉丝经济盛行的当代社会,文学作品的影视化对于文娱产业带来的效益愈发明显,也带动了更多行业进入文娱产业。

1.关于粉丝经济定义的研究

关于“粉丝经济”一般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被关注者多为明星、偶像和行业名人等。而叶开在其出版的《粉丝经济》(2004)一书中明确将其定义为:“粉丝经济”,是基于粉丝参与的品牌社群,在其信任关系之上的社会资本平台和商业经营行为。通俗点说,“粉丝经济”就是拿一帮人的信任去兑现商业价值。而根据粉丝的狂热、忠实以及坚持的特点,张嫱在《粉丝力量大》(2010)一书中将粉丝经济定义为:“粉丝经济以情绪资本为核心,以粉丝社区为营销手段增值情绪资本。粉丝经济以消费者为主角,由消费者主导营销手段,从消费者的情感出发,企业借力使力,达到为品牌与偶像增值情绪资本的目的”。

在粉丝经济的大范围下,我们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偶像名人为核心的明星经纪模式,由明星个人发展至“明星品牌”,可衍生出一条明星经纪产业链;另一类是媒介文本,以小说、动漫等文化产品为核心,即IP。对于第二类粉丝经济,它不再局限于追逐偶像名人,而更多的是追逐存在于文学创作中的角色,因此粉丝的力量不止会影响偶像名人的经营性创收,还会将影响作者对于其创作小说的情节走向以及影视公司对于文学作品的选择和二次创作。

2.关于IP与IP剧定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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