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偏好下的鲜活农产品供应链激励机制研究文献综述

 2021-09-25 08:09

全文总字数:90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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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研究背景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7年6月14日,江西执法部门在南昌青云谱区前万村一作坊,发现窝点正在用50个大桶泡制皮蛋。用氢氧化钠泡制毒皮蛋,近20万枚问题皮蛋。2010年4月青岛惊现毒韭菜,9市民中毒;2011年青岛再现毒韭菜,6人因农药残留中毒;河南南阳出现毒韭菜,农药残留超标致10人中毒;来自泰州的1000多公斤韭菜检测结果:农药残留超标高达30%[1]。有毒食品事件频发导致人们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愈来愈不信任。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年连续出台了多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提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此次文件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注重数量转为数量质量并重,以可持续的方式确保数量、质量双安全[2]。如何提高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农产品供应链安全稳定供给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研究意义

生产商利润空间过小,甚至零利润,负利润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出。毒韭菜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监管部门的疏失,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生产商利润空间过小甚至零利润。小农户面对广大的农产品市场,没有议价能力,如果生产数量少,他们根本无法获利,因此,他们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来保证产量,以此多卖些钱。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农户处于农产品供应链的底端,是弱势一方,他们在价格上没有决定权,获利远少于零售商,出于不公平厌恶心理而采取各种手段提高产量,因此才会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因此,考虑农户的公平偏好特征,研究质量安全激励机制,为提高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科学的对策建议。

与一般工业品供应链不同,鲜活农产品具有易变质、具有固定生长周期、受新鲜度影响、易受天气等外部因素影响等特点,本文基于委托代理模型,考虑仅有鲜活农产品供应链最佳报酬激励策略,并且引入公平偏好因素,研究公平偏好对激励机制的影响,是对农产品供应链理论的丰富和拓展。

二.文献综述

1.供应链激励机制

研究一般工业产品供应链的激励机制的文献较多。晏再庚[3]应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考虑制造商品牌效应和经销商风险规避因素的供应链的激励机制;郭敏等[4]为了优化供应链系统,设计了由一个供应商和多个分销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的激励机制;刘开军和张子刚[5]阐明了信息共享的价值和存在的问题,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建立了模型,并分析了分散式供应链的信息共享的激励方式;郎艳怀[6]运用博弈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对价格弹性需求下销售商成本信息不对称的二级供应链激励机制进行了研究。

Pasternack[7]在1985年提出了供应链契约的概念,随后,许多学者就开始研究供应链契约,将供应链契约分为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数量弹性契约等。运用供应链契约对供应链成员进行激励的相关文献也越来越多,如:邵晓峰和季建华[8]研究了在需求不确定且受价格影响的情况下,补偿合约对供应链成员的决策行为的协调效果;徐广业等[9]改进了收益共享契约,并研究了需求具有价格敏感性条件下,改进的收益共享契约对双渠道供应链的协调效果;赵霞[10]等证明收益共享契约无法协调随机产出和需求下的二级供应链,并提出了收益和产出风险共担的契约来协调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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