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文献综述

 2022-03-22 21:03:06

我国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研究综述

摘要: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其建设会对多方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自然保护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社会、公众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社会责任研究现状、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现状以及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三个方面,系统的梳理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并对现有研究的不足进行分析,如评价体系不健全、研究内容有限、信息披露质量不佳等,以期探索性地提出未来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研究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信息质量;研究综述

引言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我国于2013年11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1月国家发改委通过《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2017年8月《祁连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开始施行;同年9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印发。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18年组建国家林草局并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负责各类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是国家为保护资源环境、开展生态旅游、推进科学研究而划定的特殊区域,旨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之前寻求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经济”的发展理念在我国逐渐兴起,从2014年“社会责任立法”的出现到2018年两会正式提议设立“社会责任日”,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情况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因素。目前,国内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有诸多研究成果,但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多层次内外部驱动因素和作用机理尚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搜集了国内外近五年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研究相关文献,主要从社会责任研究现状,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研究,自然保护地社会责任报告以及相关研究述评等几个方面对文献进行综述和研究发展态势作出分析并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驱动因素相关研究作出评述。[1]

1.社会责任研究现状

1.1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

“社会责任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他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含有道德的因素。随后随着工业革命的继续发展和改革,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和环境的变化,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意识到企业的发展不能仅仅实现利润最大化,还应保持长远可持续的多元发展,既要注重企业的经济利益,也要注重企业内部员工的自我利益和社会效应。国际标准化组织(ISO)2010年11月1日正式出台了《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2],确定了社会责任的七项主题—组织管理、人权、劳动实践、环境、公平运营、消费者权益、社区参与和发展,给予了企业社会责任一个的发展指引。[3]

1.2我国社会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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