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唱青年: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音乐社交行为研究——以全民K歌为例文献综述

 2022-05-03 10:05

《云唱青年: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音乐社交行为研究——以全民K歌为例》文献综述

一、虚拟社交中的音乐社交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扩展了人们的交往领域,原本必须要有现实场所才能进行交往这一行为的限制,也被完全打破了。这就出现了近几年受到很多关注与讨论的虚拟社交行为,理所当然也就引起了专家学者的重视,虚拟社交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人们乃至学术界

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1. 虚拟社交

近几年,随着社交网络平台的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渗透着我们所谓的虚拟社交。董末在《虚拟社交与女性网络社交文化》中提到:借由虚拟社交平台,使用这可以进行广泛的社会交往,包括与其他用户的互动、信息交换、资讯分享、探讨交流等行为。她对虚拟社交进行了定义,其中不乏必须和其他用户发生行为关系。她还指出,虚拟社交将会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在虚拟社交这一过程中,把使用者比做成“节点”,由无数的节点就构成了信息网和交际网。在这种模式下,社交呈现高效率、影响更广以及传播速度更快等特点。陈秋燕在《大学生虚拟社交文化研究》中提到了在web2.0时代,受众实现了真正地虚拟社交,受众的身份从浏览者变成了制造者和传播者。随后,人们开始在虚拟社交中注入娱乐元素,生产出了像开心农场等网络人际竞技类的游戏。然后又进入了微信息网络社交阶段,这一时期形成了自由化、隐私性、便捷性的个人社区,更直接地有助于交往主体。现在我们处于垂直社交网络应用阶段,这一阶段更注重于受众的需求,由于受众变得更加细分,社交平台变得更加专业化、具体化。陈伟军在最近的期刊论文《网络直播的日常展演与场景魅惑》中有提到关于直播的虚拟社交:用户通过屏幕进行的交流,像看电视一样,在以形象为中心的“泛在”动态场景中,超越自己的职业、年龄、阶层等身份限制,体验短时间的主体意识。全民k歌这一app中,也有设立直播这一功能,主播通过直播这一形式,演唱歌曲、聊天等方式来吸引自己的受众。而受众在网络直播场景下的社交心理,有较强的参与性和代入感,可以暂时现实世界带来的压力。陈伟军还认为虚拟社交中直播这一部分可以使兴趣相同的网民更加容易聚集在一起。

  1. 音乐社交

随着社交受众的细分,其中一个分支就是有关于音乐社交。音乐社交顾名思义就是把“音乐”与“社交”结合起来,由于整篇论文都是讨论有关于虚拟社交的,因此前面提到的音乐社交在这里就是特指“虚拟网络里的音乐方面的交流”。李丹丹曾在自己的论文《音乐社交:网易云音乐的互动仪式链研究》中有对音乐社交的发展进行描述,她提到音乐社交就是把“音乐”和“社交”结合在一起,并且这一概念早在2004年就随着MySpace这个音乐网站的兴起而出现了,随后出现了一系列音乐社交的服务,例如iLike(后被 MySpace 收购)、Last.fm、苹果 Ping、Rdio、Spotify 等。这使用户能够更好地与其他音乐爱好者分享音乐体验以及建立人际关系的联系。在她的论文中,我还发现了一个叫SoundCloud的网站,这一网站与全民k歌及其相似,用户可以将自己录制的音乐上传到 SoundCloud,自己的好友可以对其进行实时的反馈和评论。吴佳妮在《音乐社交短视频软件何以走红——以抖音app为例》中提到为了满足受众的社会互动心理需求,音乐社交在近年来由单一的音乐分享、文字评论到弹幕、直播、社区的建立。王路在《从网易云音乐看“音乐社交”生态的建设》中将音乐社交定义成:以用户社交互动为联结、以用户生产内容为核心、最大化开发用户创造力,并帮助用户最终实现音乐享受与消费的运营理念或策略。并且总结了用户会从视听享受、表达情绪、分享交流三方面来获得满足。对于音乐类平台来说,调动用户的参与与互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调动了用户的积极性以及创作性才能长久地维持app的运营。

  1. 虚拟社群
  2. 社群成员之间的分享

黄丽丽等人在《影响虚拟社群 信息分享的 因素: 多层分析视角》中提到想要保持虚拟社群的活跃度就是要进行信息分享。个体在虚拟社群中会进行自我的印象管理,用来定位自己的观众,通过信息分享来构建自己的形象。虚拟社群的信息分享也可以理解成个体之间的交换行为,因此利益驱动成为分享信息的最大影响因素,而这里提到的利益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更是心理层面的,例如自尊、威望、支持等等。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造成了除了分享与参与以外的另一种社会性格特征——狂欢,而这一性格特征会促进个体去进行信息分享。郭琨等人在《个人特征、社交网络信息分享态度和分享行为——一项基于人人网的研究 》中指出网络分享行为的影响是多方便的,其中包括个体内部心理的、认知的、情感的因素,还有外部条件的因素。如果分享行为给用户带来的价值越高,用户就会更倾向于分享以及他人对分享内容的积极肯定,也会影响到用户的分享欲望。用户分享的具体内容还与自尊水平以及利他主义有关。自尊水平越高的用户,更愿意分享工具型、思想型的内容,而低自尊的用户更加依赖网络寻找知识信息,他们害怕暴露自己的无知状态。利他主义也促进了信息的分享,利他主义的用户会把信息分享当做一种帮助别人的过程,从中获得快乐以及满足感。李思琪在论文《移动音乐应用中虚拟社群的音乐社交研究一一基于对网易云音乐的思考》中对互联网虚拟社群进行阐述,对音乐的用户社群及其社交情况展开研究,她认为“垂直化”细分的社交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和场景是音乐社交出现及发展的关键性力量,不仅让听众从倾听转向表达,而且塑造了虚拟社群的音乐仪式感,从而推动了音乐圈的自组织传播。

  1. 虚拟社群中的信任

黄丽丽等人在《影响虚拟社群 信息分享的 因素: 多层分析视角》中提到关于虚拟社群中的信任的部分,这分为两类,一类是对社群的信任,这就需要社群管理者加强对社群平台的管理,不要把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同时在价值导向层面,营造一种言论自由的氛围。另外一类就是社群成员之间的信任,需要精致地构建价值导向、理性地培育对话精神,也需要建立与之匹配地控制机制。王慧贤在《社交网络媒体平台用户参与激励机制研究》中提到信任是对成员之间和谐以及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包括对成员的信任以及对平台的信任。其中对成员的信任又可以分为对成员能力、素质以及品行的信任。对平台信任是从这三个方面考虑:对于平台本身保护隐私、维护其信息安全的能力和品行。

  1. 自我呈现和自我效能

牛更枫等人在《社交网站中的自我呈现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积极情绪和社会支持的作用》中有提到社交网站不仅直观地展现了与其存在联系的好友列表,还提供了诸如个人主页等功能,这就使个体可以通过状态更新、照片上传等操作来进行自我呈现 ; 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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