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常自然保护地资源及规划发展策略研究文献综述

 2022-06-16 09:06

文献综述

一、背景与机遇

我国的自然保护事业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并且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 10 多类自然保护地形式。[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并于 2015 年启动试点工作,希望通过国家公园体制破解保护地长期面临的问题。2017 年 9 月,中办、国办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指出:“研究科学的分类标准,理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关系,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意味着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正进入一个全面调整和深化改革的阶段, 对探索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提出了迫切需求。2018 年 4 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肩负着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的重任,也为加快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然保护地现代化治理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2]

二、国外研究

(1)澳大利亚国家公园体系

澳大利亚除发达地区以及澳大利亚原住民对土地的使用外,几百年来陆地景观几乎没有变化,生物多样性极高,是全球12个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从行政上,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在广袤的澳大利亚大陆和海岛上,生活着70万左右的原住居民和2400 多万其他国家的移民。根据其自然与文化资源状况、人口成分、行政体制等多种原因,澳大利亚形成了独特的国家公园发展模式。[3]

澳大利亚国家保护地(Australia National Reserve)是基于澳大利亚国土范围内特有的生态、物种和景观资源保护而建立的自然资源保护地,对澳大利亚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了核心作用。[4]

在对国家保护地实施统一规划之前,澳大利亚的国家保护地与国家公园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二者间的协调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矛盾:1)管理混乱。2)空间重叠与保护标准不同。3)利益关系复杂。面对上述3个方面的矛盾,澳大利亚在新规划中提出2项措施:1)参照IUCN制定统一的层级保护体系,协调空间重叠与保护标准矛盾。2)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土地利益方以及相关领域研究机构的三方协同规划协调管理障碍与利益冲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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