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景观中儿童空间使用效率调查文献综述

 2022-03-25 08:03

居住区景观中儿童空间使用效率调查

文献综述

摘要】儿童行为心理学家瓦龙·亨利(Wallon Henri)认为,个体的人是处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中的积极的活体,不仅是行动的客体,也是行为的主体。儿童作为中国家庭的核心和未来社会的希望,其早期教育及游戏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1]。然而,当下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与教育方式,造成了儿童群体户外活动的匮乏,这对于儿童的心智发展、社交、性格培养都是极其不利的。因此,现代社会需要在满足儿童基本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重新审视利用公共活动空间解放“儿童天性”的问题[2]

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初步调查南京市典型居住小区的景观儿童活动空间建设现状,对南京市居住小区景观儿童活动空间使用现状的问题和儿童或青少年对活动空间的利用率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析,讨论提高其利用率和儿童或青少年参与度的改进方法,并探讨其优化设计策略,为如何提升居住区儿童活动空间场地活力提供一定的思考。

关键词】居住区,儿童活动空间,儿童心理,亲子互动,监护性活动场地

一、概念阐述

1.1居住区公共空间的概念

居住区的公共空间自居住区诞生起便存在,并随着居住区的发展而不断的演变。芦原义信将外部空间表述为“是由人创造的有目的的外部环境,是比自然更有意义的空间”[3]。20世纪初,强调功能分区和等级化结构的现代主义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城市形态,但同时巨大的城市空间尺度也带来了归属感缺失、人情冷漠等城市问题。20世纪 30年代,克拉伦斯·佩里(Clarence Perry)为适应机动交通发展给城市带来的结构变化,首先提出了“邻里单位”的概念,将居住区的卫生、安全、安静、朝向置于首要位置,针对纽约这类居住密度高、城市拥堵、环境恶劣的大城市,他提出在邻里中心与住宅组团中心布置公共空间以及为居民服务的公共建筑与设施[4]。G·费德(Gottfried Feder)在1933年出版的《新城市》一书中按照居民日常活动将居住从大到小分为了“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个层级。而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将该理论进行了发展延伸,按这三个层级在居住区的不同位置设置了规模不同的公共空间,通过邻里公园和活动广场的景观设计来提升室外环境品质,改善居住氛围,促进居民的公共活动。

1.2儿童活动空间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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