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文献综述

 2021-09-25 01:15:50

全文总字数:3771字

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全体城乡人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列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对于如何提供公共服务,即以什么方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基本原则,就是"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近年来, 政府购买逐渐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方式, 而海外模式是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参照范本。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含义

公共服务首先是一种特殊形式服务,要界定公共服务就必须得从服务最初的本义出发。辞海对服务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为集体或者别人工作;二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需求,因此亦称劳务。对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概念,诸多学者很多情况下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合同外包、公共服务社会化、公共服务民营化等概念等同使用。(辞海(第6 版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萨瓦斯( Savas) 认为合同外包就是政府通过与私营企业、非营利组织签订关于物品与服务的合同,由私营企业与非营利组织来组织生产公众所需的服务,而政府只是服务的提供者。王浦劬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原来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直接拨款或者公开招标方式,交给有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来完成,最后根据择定者或者中标者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来交付服务费用。([美]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周志忍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2.)

冯俏彬从消费者主体出发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解为:一是政府自己作为消费者向市场购买的服务,二是政府作为提供某类服务的责任主体,而消费者是符合某种规定、应当获得某种服务的居民。在李慷的文章中提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能,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的直接购买而实现政府财政效力最大化的行为,是政府遵循市场的基本原则最有效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购买公共服务背景: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阐明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性、总体方向和实施要求,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共有四处涉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特别是明确指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11号)要求各地积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英、美等发达国家(地区)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中国还处在公共服务购买的初步探索阶段,借鉴国际上相关成熟做法,对有效推进中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