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相互保险的发展必要性和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09 13:59:35

国内相互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相互保险是保险市场上极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由于其带有的合作互助的性质,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已有百年的历史,广泛地分布在寿险和财险等领域。近年来,相互保险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对于我国保险业来说尚且属于新事物。伴随着“互联网 ”,作为金融业最后一个接触互联网的板块,保险业和互联网的融合也正在悄然发生,相互保险这一板块也借助互联网的力量,进行着快速地发展。但由于互联网相互保险是一种新的模式,且处于发展初期,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从互联网相互保险出发,对相互保险的国际实践和我国互联网相互保险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加深对互联网相互保险产品的认知,分析我国互联网相互保险产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试图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相互保险发展策略,使其能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找到正确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相互保险;互联网;问题;发展策略

一、文献综述

国外文献综述

从相互保险的产生、发展、繁荣到渐渐式微,经历了200多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国外学者对与相互保险有关的种种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在相互保险发展的初期阶段,学者们研究的主要内容集中在相互保险的产生原因上。第一种观点是总和不确定性(aggregate uncertainty),主要来源于缺乏精算数据、不可预期的灾难事件、不可预期的变化因素、金融危机和衰退这四种情况。这些情况会导致产生总和不确定性,从而对保险业务的定价和经营状态产生不利。而Hans Haller[1]在1992年提出,将相互保险的激励机制加入到具有初始禀赋的不确定性无限期博弈中,最终可以得到子博弈完美均衡的满意结果,该理论使得相互保险机制的有效性得到了很好的证明。第二种观点是道德风险,主要来源以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保险双方会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试图达成保险协议,从而形成道德风险,再加上保险具有诺成性的特殊属性,导致道德风险被进一步放大。Smith 和 Sutzer(1995)[2]提出相互保险能够对保险的道德风险进行防范这一研究结论,指出相互保险在加入保险之初就将保险人和投保人的身份进行了捆绑,使得保险参与人的利益与投保集体的利益保持一致,从而有效地防范了保险的道德风险。

在相互保险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外保险市场出现了股份保险公司与相互保险公司共存的情况。Orsquo;Hara(1981)[3]认为,相互保险公司的存在是一种幸运,因为相互保险依赖有礼的监管环境和高定价、高质量、低风险的产品才能在整体竞争环境中存活下来,相互保险公司本身的效率要低于股份保险公司,其竞争力相较股份保险公司也有明显的不足。与之看法不同的是,从代理角度出发,Mayers和 Smith(1981)[4]得出了相互制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能够均衡并存的结论。由经理决策理论出发,股份制公司的缺点在于投保人也就是保单所有人与保险公司股东直接的利益冲突,而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缺点在于缺少保险经理的事前及事后监督,而这两种缺点导致的后果差异不大,因此可以相互抵消,从而使相互制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能够得到共存。Mester(1982)[5]提出,在风险比较稳定、不易多样化分散的情形下,与简单地将先付风险进行转移相比,把保单和权益进行打包这种风险分摊安排会是更有效的。与股份保险公司不同,相互保险公司承保的的主要是高风险领域的保险业务,风险分摊上需要更加谨慎,因而这种保单权益包会使相互保险公司在风险分摊上更有效率。

国内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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