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浦口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文献综述

 2021-09-25 01:09

全文总字数:24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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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规划基地位于南京市长江以北的滨江地区,南邻长江,东、北、西分别以大桥北路、浦珠路和津浦铁路线为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是《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城市更新改造、功能品质提升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南京滨江城市塑造的重要地段。

随着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提出,城市发展也将从过去的外延扩张式的粗放发展模式,转向以内涵式更新提升为主的集约发展模式;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赋予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很高的法定地位,也意味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题: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地块的现状区位及条件,需要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职能:重点落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滨江生态宜居城市等相关职能;城市格局:构建多心开敞、轴向组团、拥江发展的现代都市区格局,逐步优化岸线功能布局,重点打造开放性的滨水公共活动空间;产业结构:实施相对独立发展策略,加快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结构与服务体系;历史文化保护:重点保护整体格局和传统风貌,新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等必须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绿地系统:循序一带两廊四环六楔十四射都市区绿地系统,滨江规划建设50~100米的绿化景观带,重点保护好长江洲岛湿地、沿江水源地,加强沿江绿地的建设。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2049战略规划暨2030总体规划》相关内容,结合本地块的现状区位及条件,需要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功能定位: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市化示范新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和先进产业基地,南京都市圈的北部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发展目标: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新型城市化示范区和开放合作引领示范区建设,以高端环境激发创新,以品质新区实现跨越,迈向一个生态低碳、科技人文、宜居可持续的江北现代化都会区。

根据《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第四条:重要建筑和风貌区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依法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十六条:列入保护名录的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应当编制保护规划。

保护规划是重要建筑和风貌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第二十条: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的建筑不得擅自拆除或者迁移。

因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需要,必须拆除或者迁移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征求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和单位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在该地块内,应注重对重要建筑和风貌区的保护,并注重其和周边地块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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