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以南京市山北村为例文献综述

 2021-12-12 11:12

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我国农村大量青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传统家庭结构解体,家庭养老的伦理道德基础削弱,农村独居老人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用于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支出将持续增长,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

农村独居老人兼具独居与年老双重弱势属性,是我国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之一,社区居家养老兼顾传统家庭养老的个性化照料需求与机构养老的标准化管理,通过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有效弥补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在养老职能方面的弱化和不足。但社区居家养老同样存在资金来源有限,专业化程度低,服务人数多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相关保障体系与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本次研究以南京市六合区山北村为例,通过对当地社区和独居老人的实地调研,了解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探究独居老人真实服务需求,从社会工作视角出发,就如何为农村独居老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提出可行性对策,提高农村独居老人晚年生活质量,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研究现状

关于对相关概念的界定,有学者将农村独居老人界定为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拥有农业户籍,且长期独自一人居住的未婚、丧偶或离婚的农村老人;居家养老是指老人选择居住在家中进行自我照顾或接受他人照料的一种形式,生活照料的提供者不再局限于家庭成员。

在探究农村老人独居的原因中,武亚晓总结指出,一、丧偶老年人受传统婚姻道德观念、年龄和亲子关系的影响不愿再婚;二、老年人不愿给子女增加负担选择独自生活;三、老年父母与青年子女在生活习惯、价值观念上存在差异,或由于无法适应城市生活为避免冲突选择独自在农村居住。黄雅路从老年人经济状况、社会代际关系的转变、个人及家庭观念的变迁三个方面分析了农村老人独居原因。

关于目前农村独居老人生活状况及成因研究,一些学者主要从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经济状况进行了研究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患病几率更高,缺乏日常照料,独居老人由于缺少亲属照看,患病不易及时发现,老人自身经济收入较少,就医意愿低,导致疾病增多,小病成大病,同时农村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相对落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无法有效保障老人就医需求;二、孤独感增强,缺少精神支持,农村独居老人与子女之间交流沟通较少,同时日常休闲娱乐方式单一,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导致生活态度消极,自我价值感降低;三、农村独居老人经济收入有限,主要包括儿女供给、自给自足和养老金补贴,但高龄老人无法从事农业劳动而无法自给自足,子女资助较少且不固定,政府养老金补贴相对固定但待遇水平较低,无法真正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从养老主体来看,赵银侠认为政府在农村居家养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针对农村独居老人的购买养老服务标准偏低,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较低,王晓琴认为由于政府政策性养老支持,社区支持,家庭支持存在不足,使得农村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较差。学者张国平从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方面指出,农村独居老人作为一种特殊老人类型,由于缺少亲属的居家照料,对养老资源的需求更大,更需要社会关怀、家庭照顾和专业服务,但我国农村地区的物质基础相对于城市更加薄弱,社会保障制度也欠完善,社会服务滞后,养老资源稀缺,独居老人普遍存在健康状况较差,精神支持欠缺,经济来源单一且匮乏等一系列问题,整体生活水平相对较低。

对于农村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困境及成因,有学者研究发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财政投入不足,由于社会机构投资积极性较低,政府财政压力大、对养老工作重视不足,使得农村居家养老建设的专项经费严重不足;二、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相对落后,缺乏人才支持,服务质量较低;三、从宏观视角来看,家庭结构变迁,人口流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以及农村社区建设落后加大了农村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难度。冯雁分别从家庭自助养老模式、社会购买养老模式、村民互助养老模式三个方面分析了农村独居老人居家养老面临的困境[

关于如何满足农村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刘艳花从不同服务主体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一、从老年人自身来看,应引导农村独居老人改变传统养老观念,尝试以房养老模式或抱团养老模式;二、在社区方面,应设立农村独居老人探访制度,建档立卡,实时监测老人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建立长效关怀重点关怀机制;三、在志愿服务组织方面,积极发挥发挥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加强志愿组织和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发展;四、在政府方面,应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快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农村独居老人给予相关项目、机构和人员上的政策倾斜。有学者从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出发,认为加快构建以邻里互助、志愿援助的多元互动非正式养老支持系统和以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正式养老支持系统,有利于充分利用和挖掘社会资源,发挥相关主体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同时应重视对独居老人精神生活的照料,减少老人因社会孤立产生的悲观态度,加快农村独居老人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蔡雅洁分别从物质支持、情绪支持和日常生活支持三个方面提出介入策略,通过提高物质支持的及时性和稳定性、扩大情绪支持网络、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和增强自我照顾能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张梦迪强调应加快构建一家庭为基准,政府统筹,社区和其他社会机构补充的农村独居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持,多样化的生活照料,丰富的文娱活动和健全的医疗保障。王磊指出针对农村独居老人所存在的生存、健康、安全、孤独、幸福等特殊养老风险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国外尤其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由于较早步入老龄化社会,已经探索并建立起了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具有服务供给主体多元、数字化管理、机制和制度保障完备等特点,针对农村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健康指导、设施护理等特色专业居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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