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外研究结果综述:
- 国外产学研协同创新理论研究
“协同”(synergy) 一词来自古希腊语, 原意为共同工作(joint work)。 1971 年,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哈肯(HermannHaken) 最早提出了协同的概念,并于1976年发表了《协同学导论》,系统论述了协同理论。 从协同学理论和国内外协同创新的实践来看,所谓协同创新就是围绕创新的目标,多主体、多因素共同协助、互相补充、配合协作的创新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创新。高校要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高校协同育人。
三螺旋概念在上一个世纪的50年代初最先出现在了生物科学领域,到了90年代中期罗伊特·雷德斯多夫和亨利·埃茨科威兹教授在三螺旋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三螺旋理论。三螺旋理论作为现在产学研合作的最新理论基础,主要研究的是政府、企业、大学(含科研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他认为政府、企业和大学是知识经济社会内部创新环境的三大主体,市场的需求决定了他们的结合,三个主体之间是平等的,它们是合作关系,三者都可能成为合作项目的领导者,它们的共同利益是给他们所处的社会创造价值,每个机构在合作项目中除了保持自身的特有作用外,还部分起到了其他机构的作用,三者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相互作用彼此重叠,形成三螺旋的关系。简单来说,Etzkowitz和Leydesdorff提出的三螺旋理论范式是把知识作为创新的要素,政府、产业、大学互动形成合力来推动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同时三方仍然保持各自的特点,不丧失自己的独立性。
针对创新型人才培养问题,国外学者从产学研相结合的角度做出了大量的探索,先后提出了 “教学工厂”、“校企72联合办学”、CBE等一系列的实践教学模式设计和流程安排。
- 国外高校产学研的实践
从产学研相结合的角度,德国的“双元制”模式主张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新加坡的“教学工厂”在借鉴德国“双元制”的前提下重在将实际的企业环境引入教学环境中;美国的“校企72联合办学”以合作教育模式为代表,注重有用有效性、普遍参与性和社区本位性;英国的CBET(Competency Based Education and Training能力本位教育和训练)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职业教育与培训,设立国家标准来评定员工的水平。这一系列的实践教学模式设计和流程安排,注重培养创新人才的个性和批判思维,在国外都有了卓越的成效。
在美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中,美国政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本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够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先后制定颁布了 20余部法律、法规,如《拜杜法》、《史蒂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和《国家合作研究法》等,通过这些法律法规使得产学研合作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同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在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了通畅的沟通渠道,使得很多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的计划能够在法律的保障下顺利进行,正是由于法律的保障作用,使得美国科技成果转化周期大大缩短,美国科技得以飞速发展。
- 国外林业类院校人才培养机制
为了确保高等林业院系的本科及以上林业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美国高等林业院系的专业教育均要经过美国林学会(SAF)的评审和认定。SAF是美国高等教育鉴定评估委员会(CHEA)承认的一个专业质量认定评估组织。SAF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对从事林业专业教育的机构进行质量评估认定,评估内容包括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育管理和学术支持等,以确保各类林业专业教育目标的实现。SAF对美国高等林业院校的专业评审相当严格,往往历时数年才能完成预评、自评、正式评审等程序。
- 国内研究结果综述:
- 国内产学研协同创新理论研究
在国内,有关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研究情况大致可分为机制研究、模式研究、案例研究、政策推广研究和绩效评价研究等,重视创新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产学研理论研究方面,王文岩(2008)从产学研合作方式、合作形态和政府作用等维度对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了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不同类型产学研合作的特点,提出了具体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依据:从产学研合作方式的角度,产学研合作可以分成技术转让、委托研究、联合攻关、内部一体化、共建科研基地、组建研发实体、人才联合培养与人才交流、产业技术联盟等多种模式;从合作形态的角度,将产学研合作划分为点对点、点对链和合作网络三种模式;从政府作用的角度,产学研合作可以分成市场自发、政府引导和政府主导三种模式。他进一步认为,在具体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选择时应从合作主体的数量、合作技术和合作目标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宁凌(2008)根据产学研合作主体的不同将产学研合作的主导模式划分为高校主导模式、企业主导模式、科研院所主导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这四种模式都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例证,通过对其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每种模式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不足。现实中要注意结合实际加以运用,并注意扬长避短。
2004年,关于“协同创新”的研究开始大量出现于管理学和教育学等两个领域之中。自2011年,基于教育视角或更为细化的研究生教育视角的“协同创新”概念研究基本也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展开,如李伟等(2014)认为,协同创新即为研究生教育的价值转向与人文关怀之所在,“研究生lsquo;政产学研用rsquo;合作教育的本质是政府、产业(企业)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结合目标用户的需求,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协同创新,实现教育、科技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喻江平等(2013)则认为,高校的协同创新是“以知识增值、科学技术进步为核心,通过高校内部各部门或各主体、高校之间以及高校与其他部门(如政府、企业、其他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用户等)主体之间以实现一定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为目的,投入各自优势资源,进行深入合作和资源整合的过程。”薛传会(2012)将协同创新定义为“在科研创新系统当中,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三大科研创新主体,相互配合,相互协同,围绕共同目标,共享资源信息,形成创新合力,推动创新产出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