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市民化与土地城市化脱节
城市化不仅意味着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也意味着农村的土地被重新划分为城
镇,成为城市建设用地,使农村人口就地“城市化”。也就是说,城市化是人口和土地的同步转移,既是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是农村土地向城市配置的过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农业内部的“自我消化”,另一种是向外部转移。有学者发现在一般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内部转移的过程是从农业转移到工业,然后再转移到服务业。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了乡镇企业再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由于缺乏资金、管理落后等因素的影响,曾作为我国吸纳农村劳动力大型蓄水池的乡镇企业,如今对农村劳动力的吸收能力越来越弱(李定洪,宋山梅,2015)。同时,因为农村劳动力市民化需要很高的安居成本,而一般农村劳动力会由于自身素质水平,文化程度较低导致收入低下无法安居城市,就会出现大量的流动人口。而有一定生产资料的农民移居城市时,会在土地市场出售耕地承包权和自家住宅使用权。为进城安居提供第一桶金。为防止农民失去土地后流离失所,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与在城市落户挂钩(华生,2010)。
二.不合理制度阻碍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
一些学者发现在当前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我国城市体系面临着较为明显的规模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城市体系呈现出“少数特大城市过大,大城市发育不足,小城市数量过多”的扁平化特征。不少文献认为现行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导致我国城市体系规模分布不合理和分散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赵祥,曹佳斌,2017)。
三.我国不同地区的农地流转速度不一致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地流转均滞后农村劳动转移,且原因具有区域差异性;东部地区农户间农地流转供给充足和需求不足,农业经营大户需求与农户供给之间存在障碍;中部地区农户间农地流转供求均不足,存在农业经营大户需求;西部地区农户间农地流转需求充足和供给不足,农业经营大户需求偏低。其中包括贵州省在内的西部地区农业资本配置效率偏低。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具有非农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和户均土地面积较小等特征。所以,促进西部地区农地流转的关键是增加农户土地供给,逐步增加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业资本配置效率。增加农户土地供给的途径就是提高农户自营土地机会成本,在土地地租不变的情况下,只能提高非农就业收入和就业稳定性。鉴于此,促使西部地区农地流转的重点是增加劳动力转移后就业收入水平和就业稳定性,通过产业向西部转移和对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农户土地供给意愿。当农户土地供给意愿较高时,可以实施中部地区的劳动力选择行为逐步转化策略(蒋文莉,陈中伟,2013)。
- 我国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的相对效率有所降低
学者宋楠楠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中对效率一词的界定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做出了相对效率的解释。效率是对某一经济活动或组织产出与投入比值关系的绝对值评价,相对效率是对多个同类型经济活动或组织产出与投入比值关系的相对评价。按照对相对效率含义的阐释,借鉴投入产出相关理念,将土地城镇化视作为投入要素,人口城镇化视作为产出要素,从而运用产出与投入比值情况来研究两者之间的关系。所以,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对效率,即为通过计算两者之间的相对效率,来定量研究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之间的发展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