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投资者视角的基金销售平台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2022-05-17 22:54:37

基于投资者视角的基金销售平台评价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近年来,在互联网金融等新兴模式的推动下,基金销售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成为基金销售市场的主力军,也正在改变基金销售市场银行渠道独大的格局。同时互联网基金在这种大环境下孕育而生,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民众理财意识的增强,互联网基金的潜在市场日渐扩大从而成为一个庞大而快速发展的业务。面对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的持续冲击,商业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进行了完善,加强自身基金业务与互联网结合的程度,各类新型基金产品也纷纷活跃在各家银行。显然,各基金销售平台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因此本文在研究了已有文献的基础上,以投资者视角构建针对这些基金销售平台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基金销售;投资者;互联网;银行;基金公司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公募基金,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收益凭证募集设立的,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为了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产品[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对投资的需求日益高涨,公募基金产品作为重要的金融产品,逐步成为人们资产配置的重要一部分。截止2019年11月,我国公募基金产品数量已达到5586只,基金份额120060.88亿份,基金规模127915.96亿,基金管理公司有108家[2]。虽然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已有了相当的规模,但在储蓄、保险、理财等整个金融产品中的占比较低,与美国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我国基金业的发展空间还非常大。

基金销售是当前金融领域内混业经营程度最高的持牌业务,其主体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经营机构等金融机构,还包括大批非金融机构序列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共有380家获批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其中包括商业银行141家、证券公司99家、期货公司18家、保险机构9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6家以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107家。目前,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成为继银行之后,成员数量最多的基金销售机构类别[3]。并且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基金公司借助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销售基金异军突起,互联网基金销售水平稳步提升。在互联网基金上线元年,我国的互联网基金营销水平为46.5%,而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互联网基金营销水平已经提高至64. 7%,互联网基金代销提升空间大[4]

1.1.2研究意义

第一、有利于为消费者购买产品提供建议,互联网金融产品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对其基本情况以及风险高低不甚清楚,从而会导致消费者难以购买理财产品并承担较大的风险。从投资者视角评价基金销售平台可以让消费者获取更多的信息,更大程度的了解和清楚的看到不同平台的风险,最终消费者可以根据研究结果理性的选择基金销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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