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绿色金融与经济的双循环发展文献综述

 2022-03-05 22:11:31

文献综述

——环境污染、绿色金融与经济的双循环发展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绿色金融基本介绍

绿色金融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它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1.2绿色金融发展历史

2005-2008年:绿色金融的起源阶段。2007年,中国银监会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细则,同时支持节能减排行业和项目。鉴于银行信贷在中国融资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作为监管机构的中国银监会出台的绿色金融监管政策,对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至关重要。而在金融机构行动层面,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第一家赤道银行相继出现。

2009-2014年:中国绿色金融的初步发展阶段,国家绿色政策不断加码,中国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开始建立、发展和逐步完善。更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绿色金融产品逐渐丰富,支持项目的领域范围扩大。在监管政策的推动下,进入绿色金融市场的银行开始增多。除了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北京银行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也进入绿色金融市场。2013年,中国21家主要银行发布《银行业绿色信贷共同承诺》,表示将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投入。银行支持绿色项目的范围也逐步扩大,从能效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扩大到污水处理、水域治理、二氧化硫减排、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等领域。同时,绿色金融的产品也开始丰富,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银行推出了针对国际碳交易的碳金融产品(如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理、碳交易撮合服务、CDM项目融资等),以及针对国内排污权的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产品。

2015年至2018年: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政策密集出台,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建立。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八大举措,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的建立,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与此同时绿色债券市场开启,部分地方政府开展绿色金融实践,地方银行纷纷加入绿色金融行列并且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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