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7”带量采购对于我国中小医药企业转型的前瞻性研究文献综述

 2022-12-26 03: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拟研究的问题:

“4 7”城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申报、谈判、议价、中标结果和价格公示在2018年末终于落下了帷幕,与以往政府招标只确定中标企业,药企和经销商可以与不同医院“二次议价”不同,本次政策真正实现了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医保部门在确定中标企业的同时亦确定了试点地区中标企业的采购量及采购价格。

面对当前带量采购的政策变革,一方面,仿制药企业不得不集中精力去应对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然而即使通过了一致性评价,还可能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与其他较差的仿制药企业竞争,因为政策要求中标药品价格必须比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还要大幅降价。另一方面,创新药企业也面临着更加严格的成本控制。不论是哪一种,对企业来讲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那么,我国医药企业能否进入“4 7”带量采购的中标名单到底取决于哪些因素?而带量采购政策将对我国药企,尤其是高价格仿制药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医药行业的大洗牌之下,我国药企又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应对挑战?本文将通过研究政策和相关文献,对比国内外药品招标采购模式,分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于我国医药企业的影响因素,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8年对于医药行业是波涛迭起的一年,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7个省级城市(广州、深圳、成都、厦门、大连、西安、沈阳)于2018年11月15日正式落实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医保部门代表广大患者进入药品招标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在招标环节确定中标企业、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以期制约药企和营销机构在销售过程中拉拢医务人员以提高销量的灰色行为。同时,“4 7”带量采购亦对传统的医药企业营销模式产生了冲击,药价下行的驱使下,药品销量会逐渐向少数大企业集中,大量中小企业可能会被迫退出。此时,企业不得不重新考虑产品战略布局与各环节营销费用占比。

基于上述背景,深入探讨和分析“4 7”带量采购对我国中小型医药企业带来的影响,为医药企业实现产品升级、企业转型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献综述:

1、带量采购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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