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作博弈角度对医药代表自身职能和价值的分析文献综述

 2022-12-08 16:07:48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3年7月11日,国家公安部通告了一起重大的医药行贿受贿案件,案件的主角是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中国),该公司的多名高管利用贿赂的手段谋求不正当的竞争关系,导致药品市场的紊乱,推动了药品价格进一步的上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该公司的多名高管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已被公安部门依法立案侦查。作为直接面对医生的医药代表也自然而然的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其实,医药代表的本职工作就是代表制药企业向医生介绍药品的相关知识,帮助医生更新最新的药物知识,指导医生的合理用药,与此同时将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数据及时反馈给制药企业,以帮助制药企业更好的完善药物,发挥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的作用。然而,现阶段各大制药公司常仅仅使用单一指标——经济效益,即销售业绩来评判一个医药代表的好坏,使得医药代表无法全面落实自身的职责,并常常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形。

本研究主要从合作博弈的角度作为切入点,探索医药代表与医生,患者,医药企业的(利益)关系,并且联系自己的实习经验,阐述自己对医药代表的职能和价值的实践成果。结合检索到的相关文献,以及社会上关于医药代表的新闻报道,着重对医药代表的现状以及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最终通过构建合作博弈模型对各利益主体进行剖析,得出规范医药代表行为以及正确引导医药代表职能和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手段和方法:

  1. 通过互联网信息检索

利用中外文期刊网,检索相关的文献,浏览SFDA等官方网站相关资料。

  1. 查阅书籍以及报刊

借阅相关书籍、杂志以及报刊。

  1. 结合实习体会,分析归纳总结

通过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筛选,归纳,并结合实习体会,形成自己的体系和分析。

三、文献综述:

1、合作博弈概念

1944年,博弈论领域的第一本重要著作“Theory of game and economic behavior”的出版标志着博弈论这一经济学领域内的重要学科的建立。该书由Von Neumann 与Morgenstern 合著,首次将博弈论的理论框架完整而清晰地表达出来,并正式提出了合作博弈(Cooperative Game)的概念[1]。合作博弈是指在博弈中,通过协议、承诺或制裁而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且可以强制执行。合作利益大于内部成员各自单独经营时的收益之和,同时对于联合体内部,应存在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分配规则。设N是参与人集合,S是N中的一个联合集(SN),V(S)是定义在集合集上的函数。如果存在V(N)=sum;V(i),则称该合作博弈是非本质的;如果存在V(N) >sum;V(i)(iN)或V(S) >sum;V(i)(iS),则称此合作博弈是本质的,即存在有净增收益的联合。合作博弈以每类参与人集合可以得到的共同最优结果来表示博弈,如果收益是可以比较的,且转移支付是可能的,则合作博弈可以用一个单一数字(如货币单位)来代表,否则最有结果只是帕累托最优集,或称为特征函数[2]。合作博弈论的主旨在于:所有的局中人建立一种和谐的联盟后,所获得的总体利益超过非合作时所获利益之和;并且在合作后的利益分配上,不仅要公平合理,而且个人分配到的利益都要超过非合作时的个人利益[3]。合作博弈追求的是各个利益主体间的共赢,共赢就是医药代表需要做到的最重要的事情,实现医生、患者、医药企业、乃至社会的共赢,这就是医药代表的职能和价值所在。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