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制度在我国城市地区实行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文献综述

 2022-12-06 04: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双向转诊制度在我国城市地区实行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

1 立题依据

    1. 选题背景

双向转诊制是由政府牵头,调配城市医疗资源,实现优化整合的一种医改尝试。目前我国双向转诊发展较为迅速,转诊人数有所增加,转诊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其中以上转容易下转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差,相关制度不完善,转诊流程不明确,缺乏激励监督机制等问题较为突出。尚未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使得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经济、高效的利用,一定程度上影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也未得到改善[1]

双向转诊制度在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不断受到重视的同时,双向转诊在实践中存在流程和管理等诸多方面漏洞:比如缺乏上、下转标准指征和基于临床路径的病种转诊标准,还缺乏转诊激励与约束机制、转诊过程的医疗质量控制,尤其是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流程保证和社会制度支持。

双向转诊制度是我国医疗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措施之一。实施双向转诊制度,有利于合理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将社区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和三级医院的综合医疗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各自的功能, 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另外通过双向转诊,既有利于减少百姓就医的盲目性,又能降低医疗费用和减轻病人负担。这种模式真正能做到“小病放心在社区,大病顺利进医院”,既能让大小医院实现优势互补,又能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实现大小医院和患者“三赢”,因此进一步推进双向转诊制度改革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2]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学者在转诊行为方面的研究相对起步较早,而且微观行为研究相对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位:

Stephen M. Shortell等[3](1971年)提出利用“交换理论”来分析医生的转诊行为。医生转诊行为受到六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态度、相互作用、责任、回报、成本、权衡与比较。Richard A.Mackey等[4](1967年)提出发挥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作用,相互协作,提高医疗机构间转诊的治疗效果。Ahilya Noone等(1989年)对患者就医与医疗服务供给对转诊的影响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医疗条件有限和医疗服务增加两个不同时期的转诊行为进行比较,发现增加医疗服务后的转诊率远比想象的低。

国外实行转诊制度最早始于英国。1948年英国建立了国家卫生服务体系(National Health Service,简称NHS)[5][6][7]。NHS体系通过以由英国国家卫生法作为依据,立足于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生(General practitioner, GP)首诊制为途径,要求居民必须由所属全科医生诊治,若全科医生无法判断疾病则有全科医生为患者联系专科医生,方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医疗服务。全科医生是转诊的“守门人”,同时,政府发放的卫生保障基金由全科医生和地方卫生局管理。其持有卫生服务基金的全科医生会为患者购买医疗服务,安排与专科医院的会诊及转诊。从而有效以AR-DRGs为基础的利用了卫生资源[8]。1984年,澳大利亚建立了医疗保健体系,其体系中包含社区就诊的政策和转诊制度。对于转诊制度的实行,澳大利亚通过对卫生费用的控制从而确保转诊运行[9]。德国开发并利用G-DRGs在转诊工作中,其通过釆取第三方预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方式,约束医院按时病人转诊回社区进行后续康复治疗[10]。美国在保健管理体系下的转诊模式是基于多种保险类型。美国于1973年提出管理型医疗保险模式,实施转诊制度。保险制度与转诊制度的结合为转诊提供一定的制度约束。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大多以“疾病诊断治疗分类标准(Diagnostic-related groups, DRGs) ”为主要依据限定疾病在医院的治疗时间和须回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康复的指征。对于超出规定时间的住院费用由病人自己负担[11][12][13][14]

(2)目前国内学者关于双向转诊业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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