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以南京部分高校为例文献综述

 2022-12-11 20:57:42

一、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及意义

我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始于建国初期,因社会发展需要,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这类人才,加上大学生人数较少,医疗付费方式基本为公费医疗。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计划(2011年7月)数据统计,2015在校大学生约有3000多万,政府的投入不足与差别对待的医疗保险制度使得现在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

2008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基本意见》(国发[2010199号)文件,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2010年,公费医疗改革全面实行,大学生也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这样大学生医疗保险就由公费医疗转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但国家出台的这一系列文件只是政策指导性文件,并没有在全国大范围地展开实施。目前整体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主要分为俩个部分,一部分为公费医疗,其费用由学生、学校、国家三者承担;一部分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学生自愿缴纳,自愿入保。公费医疗的支付比例各地各高校不一,本课题就以南京的部分代表性高校(部属院校、省属院校;新型支付方式试点: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本校中国药科大学等)为例,分析比较各支付方式的优劣,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二、文献综述

相关文献提出了我国大学生医保制度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王宇潇、刘洁、胡贝贝、贺鹭(2014)提出了各地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各方支付比例不统一;参保意识、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校医院的医疗水平与服务质量较差;对新型医疗保险政策知晓度低、满意度差;政策受益面较窄,享受待遇与参保年限有关;毕业以后医疗保险的接续问题;贫困学生的疾病经济负担问题突出等等。陈晏(2010)指出了目前大学生医保索赔手续不健全,程序过于繁琐。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抵御风险的一种手段。患病后索赔医药费是真正目的。可实际发生索赔时面临很多困难.索赔时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得不到索赔.使得很多大学生不愿参保。

在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也有学者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内容。张亚亚(2010)介绍了德国、新加坡和日本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德国的医疗保险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两种类型,凡在德国国立大学或国家认可的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否则不予注册。新加坡实行储蓄基金型医疗保障制度,主要通过强制性储蓄的积累方式满足居民医疗保障需求。日本实行的国民医疗保险,属于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其特点是险种多样、保障齐全、对象专一、低保费、高保障。无同定职业的大学生,可参加国民健康保险计划。张青枝(2008)介绍了美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一些特点:大学生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学生医疗费的支付手续简便,医疗费由保险公

司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医院直接支付;就医选择多样,保费支付方式灵活,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

在有所比较后,结合了中国国情,一些新型的大学生医疗保险模式也就出来了。赵志伟(2013)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建立政府医疗监管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校医院服务质量、完善异地就诊报销制度、引导商业医疗保险健康发展。李国柱(2009)提出可以仿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运作模式建立医疗基金,采取这种医疗保障模式的主要理由是:在城镇职工由公费医疗模式向医疗保险模式转变已完成后,大学生医疗也应该按照这种模式进行转变。

综上所述,对于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的研究已有不少。但是因地制宜地针对南京的大学生医疗保险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将通过对于南京高校的医疗保险制度深度分析挖掘,旨在提出更加适合目前发展现状的医疗保险制度。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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