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配送行政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09 14:20:21

网络订餐配送监管研究综述

摘要:我国涉及网络订餐配送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为《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网络订餐配送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法律法规刚起步、不够完善和配送模式多样、管理疏松等因素。现有研究从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管理、统一监管机构、加强信息建设、借鉴国外治理经验等方面提出了网络订餐安全监管的有关建议,但是对网络订餐配送监管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国外网络订餐行业发展较早、较成熟,其现有监管体系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配送;监管

一、文献综述

网络订餐配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配送模式多样、行业自律性差、配送人员道德素质参差不齐、网络订餐配送信息不对称、行业内部对于配送的重视度不够等,导致存在配送人员交通事故频发及配送人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而我国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不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政府在监管机制上权责不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管队伍小、交通管理落后等情况,导致政府对于网络订餐配送的监管乏力。虽然我国已有对网络订餐配送及网络订餐监管的研究,但对于网络订餐配送监管的研究还尚处在起步阶段。

(一)网络订餐配送及其监管现状

网络订餐配送又称外卖配送、餐饮O2O外卖配送。O2O,即为Online to Offline,是一种将线下交易及消费体验与线上信息及交易结合在一起的新型电商模式[1]。而餐饮O2O外卖指的是从事餐饮服务的商家把菜品信息放到网上供消费者选择,然后把菜品送到订餐人的手中或是O2O外卖平台将线下商家的信息传到互联网上,消费者可通过其选择合适的商家进行消费,接受食品配送服务。

由于网络订餐者越来越重视用户体验方面,而配送恰恰是提高用户体验的核心,配送成了网络订餐的重要环节。目前的网络订餐配送形式有三种。

一是商家自建物流配送模式。商家自配物流配送模式是指由商家独自承担的物流模式。一些大中型餐饮企业,如肯德基、必胜客等,它们采用的就是自建物流配送模式,优点在于商家可以管控从生产、销售到配送的整个环节,可以协调整体工作,合理配置资源,保证配送时间,商家可以对配送的质量做统一的标准规定,配送员都为全职,与商家存在人事归属关系,接受严格的管理和专职培训,其统一的着装、配送箱等则有利于品牌宣传;缺点是加大了商家投资成本,不利于商家专注于发展核心业务。当配送规模大时,配送人员成本增加,配送闲暇时间会造成人员的闲置;当规模小时,又会导致配送覆盖面缩小,配送高峰期时,配送人员不足,出现订单延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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