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用户知情权角度看支付宝协议的公平性文献综述

 2022-09-02 20:42:50

从用户知情权角度看支付宝协议公平性文献综述

摘要: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迅速的普及,其中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使得消费者的消费模式正在逐渐改变,支付宝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由于支付宝为用户提供简单、安全、快速高效的支付方式,使得人们的消费模式更加民主,同时也改变了银行长期垄断市场的局面。虽然支付宝给大众带来快捷方便,但也需认识到支付宝在制度规定方面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不全面的规则留下了法律漏洞,在移动支付系统下影响消费者的权利。虽然已有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但目前的拼凑式立法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使得实践中出现执法困难,用户权益受到侵犯。本文通过对支付宝服务协议具体条款的分析,对相关问题提出明确的解决建议,为在移动支付领域提供更加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关键词:支付宝; 点击合同; 条款修改; 通知义务;消费者知情权

一、文献综述

(一)、引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被告知权的基本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第三方支付方式使用愈加频繁的大背景下,告知用户义务面临更大的挑战。以支付宝为例,支付宝在服务条款中声明,公司能够任意更改条款内容,并采用邮件或网站进行公告。一旦公司在网站上告知了新的条款,用户将继续接受服务,这意味着用户做出了默认。这不仅意味着用户可能失去了与公司协商费用、风险、权利、责任等问题的权利,而且他们可能仅仅由于没注意到已经发生改变而忽略了这一信息。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是相悖的。协议条款的后续变更至少应当通知消费者。不应期待消费者定期检查他们的长期服务合同并找出变化(如果有的话),在实践中使这一条款具有强制性。最后,这一条款是基于双方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一般的民法原则这是不公平的。

(二)、国外相关研究

1、史密斯·杰克在《Buyer beware: Mobile payments might not be protected》中指出:“我们的许多支付法律最初是在移动支付(或便利他们的设备)之前起草的。hellip;hellip;马丁在她的书面声明中说:lsquo;这些法律可能不适合在市场上处理全部的移动支付服务rsquo;。”虽然史密斯认为移动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的主要形式存在法律规制的不完善,但他并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2、雪倪在《Research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Consumer Rights on Mobile Internet》一文中也认为在网络交易中没有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人身财产、安全风险、权利、公平交易权(合同的主要形式)损害、权利受到侵害,并由此通过对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分析和网络交易消费者的利益的具体表现来探索网络交易消费者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和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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