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类短视频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12 10:08

影评类短视频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综述

摘要:随着短视频的井喷式发展,影评类短视频的可版权性和对原电影作品的侵权认定引起了巨大争议。文章以影评类短视频使用原电影作品片段行为的性质认定为主线,试图厘清影评类短视频的作品属性,其引用电影片段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和其深陷侵权风波的原因。通过文章认清影评类短视频的作品属性和对原电影作品的侵权,了解侵权原因,以期为影评类短视频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影评类短视频;版权认定;侵权认定;合理使用

  1. 文献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就国内来说,对于影评类短视频的研究主要涉及版权认定和合理使用的问题。

1.关于影评类短视频的独创性的问题

王迁在《电影介绍节目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中认为电影解说类短视频是具有独创性的,主要体现在旁白语和对电影画面的选择与编排上。李修齐在《短视频内容引导与版权保护体系》认为短视频在内容编排上体现了制作者独特、自主的构思,体现了制作者的个性,符合著作权客体的独创性要求。但孙飞、张静在《短视频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认为,电影解说类短视频虽然间接体现了剪辑者对材料的选择和对电影的评价,但其并没有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因此并不具有独创性。

2.关于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问题

王迁在《电影介绍节目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中认为如果是为了对电影作品评论而引用电影片段,就意味着电影片断只能起到配合介绍、评论或说明的辅助性作用,不能成为短视频的主要内容或吸引观众的主要来源。同时,引用电影片段的合法性需要综合考虑使用目的、使用长度以及对电影市场的影响这三个因素。李佳妮则在《论著作权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以谷阿莫二次创作短视频为例》采用“四要素检验法”标准。此外,也有不少学者采用两种标准分别进行判断。但熊琦在《著作权合理使用司法认定标准释疑》中坚持“基 于我国成文法传统和已加入的著作权国际公约的要求,“三步检验法”才是正确的解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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