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实时网络打赏行为的性质文献综述

 2022-08-12 10:08

浅析实时网络打赏行为的性质

摘要:随着互联网直播文化的发展,衍生出了网络打赏模式。观众观看直播发布者的表演,享受直播发布者所带来的服务,偶尔购买一些虚拟道具打赏给直播发布者,这是伴随着互联网直播文化发展而诞生的新型消费模式。这种新型模式在适用之时产生了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在于没有明确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性质。明确新型消费模式的法律性质,提出解决方案,减少“天价打赏”争议,这对于发展日益壮大的直播文化必不可少。

关键词:直播; 打赏; 性质;文化

一、文献综述

一、文献收集途径

关于“实时网络打赏行为的性质”的相关文献收集,主要包括相关报纸期刊、相关硕士文献两者。其中,相关报纸期刊类别主要以各地日报内容为主;而相关的硕博论文,通过知网以“网络打赏”、“打赏行为性质”等为关键词供查阅到相关论文七十多篇,主要参考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数篇。

二、相关文献概述

1.国内研究现状

在目前的国内研究基础上,从网络打赏行为分类出发,可以网络打赏可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实时网络行为打赏,一类是延时网络行为打赏。张帆在“论网络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中,认为实时的网络被打赏行为主要包括网络直播,具体是指行为人在网络平台上实时直播各种行为,受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来支付金钱的行为。延时的网络被打赏对象主要包括网络文章、小视频、网上个人求助等。网络文章打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纯粹的知识变现,是近年来打赏模式被广泛应用的另一场景。微信、微博、知乎等社交内容平台都开通了对文章或视频进行打赏的相应功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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