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 ”背景下公益IP传播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随着各种文化IP在网络爆红,互联网IP产业也快速发展。同时各类有趣又有爱的公益活动在互联网快速兴起,互联网公益的模式也在不断成长。而两者结合,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商品不仅只是消费,购买特色的公益IP文创产品、参与更有趣的在线公益活动也成为一种风尚。许多公益组织将打造公益IP品牌作为丰富公益体验、提升大众兴趣和提高各年龄段用户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方式。“跨界融合”是我国文化产业当前以及下一步发展的重要关键词和风向标。“跨界融合”侧重于模糊或打破行业和产业原本固化的界限,围绕目标客户群体,寻求合作双方资源、优势以及利益需求的共通点,实现资源、优势的效用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推动着文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IP产品也进入了品牌竞争的时代,公益活动在互联网也趋于又活力、年轻化。这就更要求公益IP品牌在互联网的时代中把握好自己传播的方向。
关键词:互联网 ; IP产业; 文化IP;互联网公益
一、文献综述
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还对各种传统产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互联网 背景下,互联网与文化产业以及公益事业的跨界与融合也正在不断加速,尤其是IP产业。IP 成为中国文化产业领域格外瞩目的热词,并被学界和业界赋予多种意涵,而不同意涵则体现出 IP 价值的某种特殊功效或某种特定需求。
“IP”的英文全称是“Intellectual Property”,通常互联网文化中所说的“IP”就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英文简称。从字面上看,IP 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可被译为“知识产权”,在港澳台地区被称为“智慧财产权”,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专业术语。知识产权是文化资产的主要形式,是权力拥有者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无形资产。一般而言,与文化资产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多指版权( 又称著作权,Copyright) 、商标( Trade Mark) 、专利( Patent) 、设计权( Design Right) 等。随着文化产业的实践发展,IP 被赋予各种丰富的内涵,不再是知识产权的单纯简写,而是在承载形象、表达故事和彰显情感的文化生产过程中,成为一种经过市场验证的情感载体,成为一种有故事内容的人格权。优质的文化产品只是 IP 的起点,它需要经历多领域的共享与涵养,才能最终形成超越具体平台和单一形式的 IP 价值,才能具有无限延展的生命力。IP 概念的普及与热潮强调
了文化产业语境下文化资源的商业价值,同时也规范了文化资本的处置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学、网络游戏、表演艺术和节庆会展等不同门类之间建立了广泛而密切的连结,这种连结既孕育和生产了 IP 内容,又为 IP 内容的价值转换和经济增值提供了广阔的拓展场域。
随着中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现今经常被提及的IP更多是集中在文学、影视、游戏、动漫等领域的内容产品化、市场化的概念被泛化应用。人们对其有了更宽泛的认识,IP可以是电视剧、书刊、卡通形象。2018年,国内首次以“文化”为主题的中国文化IP及创新设计展在北京成功举办,在中国文化IP高峰论坛上,把这一类泛化的IP重新定义了概念,称为“文化IP”(简称“IP”)。文化IP特指一种文化产品之间的连接融合,具有抽象或具象的载体,形成一定的文化共鸣和价值认同,是有着高辨识度、自带流量、强变现穿透能力、长变现周期的文化符号,具有相当的粉丝社群支撑,并且形成社会经济效益圈。聚焦当下文化消费市场,“IP热”已是绕不过的关键词,文化IP的打造成为文化产业在各领域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我们今天所谓的 IP,大部分与互联网有关系。如今,这是一个泛IP化的时代,在不同的行业,每个人或者每个企业,都有可能成为IP。
目前国外IP产业发展已处于白热化状态。很多超级IP为世人所知,如早期发展的迪士尼王国、皮卡丘、 Hellokitty近些年火爆的韩国 LINE FRIENDS、日本熊本熊、小猪佩奇等,这些早已深入各国消费市场,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拥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和商业价值,还将其价值观输出至全球,是全球文化产业公认的“超级IP”。由于各国文化差异较大,产业结构不同等因素,IP发展模式不同,迪士尼的“media franchise”模式,漫威的“电影宇宙”模式,韩国提倡的“osm”模式等都各自成型,发展为完整的IP生态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