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转让协议效力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在网络平台上开设网络店铺越来越成为人们进行商品交易热衷的方式。市场的需求催生出网络店铺转让的行为,但是由于网络店铺经营者在开设网络店铺账号时与网络平台签订的协议中禁止网络店铺账号的转让,导致在现实中网络店铺转让出现了许多纠纷。但是由于不同的法院对网店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不同,实践活动中对个人网店转让纠纷亦判决不一,由此产生诸多法律问题与风险严重危害到电子商务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具体的问题主要有网店权属与法律性质不明确、转让中双方身份认证困难、网络平台对于网店的转让有诸多不合理限制等。笔者认为网店具有物权属性,网店的所有权归网店经营者所有,并通过对相关个人网店转让案例进行对比研究,研究影响网店转让协议效力的因素。
关键词:网店转让;虚拟财产;限制性条款;网店转让协议
一、文献综述
(一)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民事案件”、“判决书”和“网络店铺转让”为搜索关键词,筛选出了43份与网店转让协议效力相关的判决书。
从中可以得出以下的内容。
首先,从 2015 年起我国开始出现有关网店转让合同纠纷案件,随后案件数量开始逐年增加,并在 2018 年和 2019 年出现大幅度增多,这与近几年我国网络经济的大力发展息息相关。目前我国的网店数量基数较大,因网店引起的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在 2004 年我国出现了第一例因离婚而发生的网店分割纠纷案件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淘宝网平台因为法律没有予以明确规定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在 2013 年允许因为离婚、继承问题转让网络店铺,但是对于普通的网络店铺转让依然禁止。从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如果法律对有关问题不予完善,我国网店的转让纠纷会越来越多。这也凸显出,研究我网店转让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其次,当类似的网店转让合同纠纷诉至不同法院时,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竟是不同的。从地域分布来看,类似案件发生纠纷较多的区域是上海市和四川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及广东省地区的相关纠纷较少一些。以上海和四川为例,相同区域的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有区别,特别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从裁判案件数量上与结果来看差别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