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引发的
吹哨人制度评析》文献综述
摘要:吹哨人这一概念被用在社会监督举报中,是指当存在危害人类安全与健康的情形时,或者当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可能受到损害时,有人站出来告发或发表警示性言论的行为。吹哨人制度起源于英国,后进入国际反腐组织的视野,并在国际反腐工作上被广泛提倡,目前在美国建立起了最完善、最全面、最系统的吹哨人保护法律体系。吹哨人制度是一种外部的或者越级的监督制度,恰恰补充和完善了我国目前从上到下的监督体系。同时,健全吹哨人保护制度有助于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有利于公民亲自参与监督工作。本文旨在研究国内现存与吹哨人相关的制度的构建,并分析吹哨人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
关键词:吹哨人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 现状综述
一、文献综述
在微信群里提醒亲友防范肺炎疫情的武汉医生李文亮去世后,舆论普遍把他誉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吹哨人”,并大肆表扬吹哨人制度。众多网友在各大网站上讨论吹哨人制度的利弊,建议中国尽快建立吹哨人制度。在这样的舆论背景下,我们是否应该“顺水推舟”借此机会建立起吹哨人制度呢?吹哨人制度适应我国现阶段的法治体系吗?与国情社情民情相匹配吗?笔者希望借此机会收集资料研究吹哨人制度,并探究吹哨人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和必要性研究。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吹哨人制度最初起源于英国。“吹哨”是指当警察发现案件时,他们会吹响哨子以引起同事和公众的注意。后来吹哨人制度这一概念被用在社会监督举报中,指当存在危害人类安全与健康的情形,或者当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可能受到损害的时候,有人站出来告发或发表警示性的言论的行为。
1998年,经合组织发布的《关于提升公共服务伦理操守的建议》中专门提到了吹哨人保护原则,这是吹哨人制度在国际舞台上的首次公开亮相。随后,吹哨人保护制度日渐进入国际反腐组织的视野,并在国际反腐工作上被广泛提倡。有较多英美法系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吹哨人保护法,以色列、日韩等国家也相继推出它们的相关法案。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承认吹哨人在遏制腐败和其他非法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并各自制定了具体的举报人保护法,比如说2010年马来西亚出台的《举报人保护法案》、2011年印度发布的的《举报人保护法案》以及2011年孟加拉国颁布的《公益信息披露法案(提供保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