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海绵城市建设背景下的居住区景观规划—以靖江铂悦滨江花园海绵城市项目为例文献综述

 2022-02-21 21:33:43

基于海绵城市建设背景下的居住区景观规划—以靖江铂悦滨江花园海绵城市项目为例

文献综述

1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背景

为取得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中央提出了“海绵城市”的概念,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让“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2013年12月,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1月,住建部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水污染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水污染防治要与海绵城市建设结合,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雨水资源利用,建设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同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要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居住区规划策略

以城市居住区为主体,将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和控制目标要求贯穿于居住区规划指导到实施建设的全过程,构建结构完整、落实到位的海绵居住区系统。

2.1规划指导层面

2.1.1分区指引

针对城市居住用地划定不同的排水分区,提出不同的海绵化规划目标。排水分区的划定应考虑生态敏感性及内涝风险等级两方面的要求。首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内容,沿河流、河流生态绿廊、海岸线等生态敏感区周边居住用地应划定为海绵城市生态重点保障区,提高建设标准及要求。此类重点区域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应侧重解决水生态的问题,结合市政管网,节流调蓄初期雨水,减少面源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初期雨水不入河海,后期雨水合理利用的目标。其次,根据滨海地区的高程以及潮位分析,评价居住区内涝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及低风险三个级别。其中中高风险区暴雨时易受海潮潮位顶托,内水自排受限,应结合雨污分流和内部景观提升同步降低居住地块峰值径流系数,减少雨水外排。对居住用地的生态敏感性和内涝风险进行叠加,明确在不同位置居住区内海绵城市技术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合理运用渗、蓄、滞、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因地制宜控制径流总量,经济合理地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效率。

2.1.2 指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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