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问题的探讨文献综述

 2021-09-25 08:09

全文总字数:43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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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质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口的平均寿命得到了显著的延长,老年人数量与日俱增。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准,我国总人口为13.4亿,其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比上年提高了0.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中国的老年人正以每年800万900万的速度快速增加,并且20122020年是我国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5亿。

在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同时发生了变化,老龄人口再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在一项全国性的调查中显示:全国60岁以上无配偶的老年人达35%,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有6.9%。也有人曾对近4000名老人做过一项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近50%的老人对老年再婚持赞成的态度;而对独身的600名老人做进一步的调查,结果显示,有高达68%的老人愿意再婚。所以,老年人的再婚问题是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应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对于现在的老年人来说,不仅要老有所养,还要老有所伴,老有所慰,老年人的再婚有利于老人自身的身心健康,同时这不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将对老年人再婚现象的研究划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角度,分析城乡老年人再婚现象的不同原因,存在的不同问题和不同现状,并从道德伦理和法律方面给出帮助和意见,对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再婚满意度以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相关研究综述

要对老年人再婚问题进行研究,我们首先应该明确界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老年人再婚,其次,老年人再婚的不同类型有哪些,又是何种原因导致他们选择不同类型的再婚形式的,这些不同类型的婚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哪些,以及相关有效的解决对策。

在我国学者的相关研究中,伍崇林认为,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从年龄角度,我们把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年人[1]而在林倩的研究中,老年人无配偶的原因有二:一是丧偶,二是离异[2]。因此,我认为对于我国老年再婚现象可以定义为:年满60周岁以上的,由于丧偶或者离异导致单身的老年群众,希望再次寻找婚姻的现象。

对于这些独身老人,林倩在《论当代社会老年人再婚问题》的文章中指出:老年人再婚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受地区经济条件和开放程度的影响较大;第二,再婚后的离婚率高;第三,老年人再婚存在着短、平、快的现象,即再婚前认识时间短,婚后感情平淡,结婚,离婚速度快。她认为,目前我国的老年人再婚问题主要面临的困境是:再婚后的心理难以调适;子女的反对;世俗的偏见;再婚后的离婚率突出并且婚后的生活质量难以保证。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老年人对婚姻的激情缺乏,周围环境对他们的限制过多,自身对再婚的动机不纯。为了解决和引导老年人再婚问题中出现的状况,林倩认为对于保护老年人的再婚权益,外部方面应该主要从法律和伦理道德两方面着手改变,对于他们自身角度,应该进行适当的再婚心理调适,婚后处理好双方子女的关系和夫妻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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