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水灭火系统设计文献综述

 2021-10-1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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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献 综 述建筑物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标志,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和不断完善,社会人口的不断膨胀,在19世纪末,高层建筑在芝加哥诞生并迅速在全世界兴起。

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容积率增大,容纳人数多,纵向交通容量有限,且外部开放空间面积较少,因此,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时,避难和消防难度大,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且高层建筑的高度和规模都在不断加大,这都对消防灭火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其能迅速扑灭建筑初期火灾的发生而被广泛地应用到实际工程之中。

其灭火、控火率很高,且不污染环境,与气体灭火系统相比,较为经济,适用于各类建筑的消防保护。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分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闭式系统的类型较多,用量最多的是湿式系统。

在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有70%以上为湿式系统。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规范要求根据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后面简称《建规》)8.5.1条要求,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包括:(1)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商店; (3)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楼等; (4)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5)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GB 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后面简称《高规》)也对高层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有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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