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职能分析:以南京市鼓楼区为例文献综述

 2021-12-20 08:12

全文总字数:5953字

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底中国老年人口2.5亿,占总人口的18.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2.6%,中国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到2030年左右,中国将成为超级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随着社会变迁和经济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衰落,同时,机构养老也存在着资金不足、管理不善、资源不均等种种问题,这些都使得居家养老称为当前社会的重要养老方式。

政府作为社会保障的主要承担者,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协调与包括市场、第三部门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主体的关系,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适应社区老龄化趋势,实现老年人有尊严和有归属感地养老。

当前,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模式的研究较多,笔者对CNKI的检索结果表明,近十几年来,学术界发表的有关居家养老模式的文章有两万余篇,大都肯定社区居家养老的主体地位,有研究国家层面的养老规划设计,也有选取一个地区或城市为样本,对其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进行研究,但是从政府履行职能的角度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研究的不多。

一、社区居家养老概念的相关研究2008 年民政部等 10 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该文件将居家养老概念界定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莫海媚(2018)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居家养老 社区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其核心是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是政府、社会和家庭等多元主体功能补充互济的现代工业社会养老支持体系,以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层次化为主要特征,其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社会(社会组织、社区力量、市场)、家庭以及个人。

钱宁(2015)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将居家养老和社区照顾结合的社会养老体系,该体系的核心是基于家庭照顾功能的发挥,来解决养老问题,它依靠家庭及个人的力量赡养老人的方式,与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的资源相结合,既要发挥家庭在照料老人方面的优势,又根据现代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所造成的家无法继续家庭养老方式的现实,将社会化养老的理念和方法注入家庭养老过程中,为家庭养老提供社会支持,增强家庭养老的福利功能。

杨茜(2018)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集家庭、社区、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力量,以国家政策为保障,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以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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