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基本药物的概念已得到广泛认同,2009年8月18日中国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现已更新至2012版),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由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药品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该项政策的主要原因是想通过政府的强制手段制定基本药物的指导价格,让患者能够以最低的价格享受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优惠。
从政府角度看,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应该能够迅速解决近年来一直被推上风口浪尖的“看病贵”的问题;从患者角度看,能够以最低的价格用到安全有效的药品无疑是一件好事;从医院角度看,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能够取缔药品加成,遏制回扣,逐步走出“以药养医”的窘境,虽然医院收入短时间内会大打折扣,但是政府相应的补贴也能弥补一部分损失。这样看来,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失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但是,自2009年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起至今已经6年,医疗机构有没有落实到位,患者“看病贵”的问题有没有切实解决,医院有没有走出“以药养医”的困境,这些都是问题。本文将通过查阅近几年的文献资料来对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评价,总结其中的问题并对其提出一些建议。
二、采用的研究手段
研究方法: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并结合文献中所的数据统计和案例分析发现问题,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进行评价,以问题为导向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所获资料主要来自于学校图书馆数据库内的期刊以及网上的访谈等。
三、文献综述
1. 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概述及推行现状分析
1.1 制度概述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77年提出, 最初WHO 对基本药物的定义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们所必需”的药品,这些药品比其他药品更为重要,从而为了保证全体公民享有卫生健康的权利,政府需要科学地遴选出一定数量的药品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重要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基本药物的概念也不断在补充,归纳总结为安全性,有效性,必需性,经济性。董朝晖(2009)等人认为基本药物的筛选条件包括:与人群疾病的相关性、安全性、有效性、使用上的方便性、经济性、可及性、社会可承受性等,而基本药物目录是动态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基本药物对贫困人群的可及性和促进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