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与传销的的辨析文献综述

 2023-01-29 08:01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直销与传销销自传入中国后,关于其是与非、合法与非法的争论就未停止过,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翻译过程中各人理解与使用习惯的不同;二是因为法律与政策的变化和更迭;三是由于宣传报道、民间传播中用语的不规范及认识上的误区;四是由于不法分子故意混淆视听,将水搅浑。许多传销企业打着直销的旗号,蒙蔽了不少投身直销的人士,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然,由于受传销事件危害的影响,很多人对直销有了一定的排斥性,直销模式很难在我国很快发展成熟。所以,对两者在概念上和实际运作上加以辨析,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文献综述)

由于传销和直销传入我国后,曾一度引起了很多不良的社会事件,比如某某老鼠会,对社会造成了一定危害。近年来,直销已经逐步融入主流社会,但由于受到过去老鼠会阴影笼罩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心中还是存在着直销就是传销,传销就是老鼠会的认识。所以为了帮助人们能够正确地区分对待直销与传销,有很多人士对此做了相关的研究。

温强的《传销与直销辨析》一文指出,直销和传销在我国是有明确区别的,而许多人往往将二者混淆。许多传销企业打着直销的旗号,蒙蔽了不少投身直销的人士,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邵贞在《浅谈传销与直销》中说,学者们对传销、直销的定义不一,从历史的角度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二者的界定也呈现出纷乱的景象,当然最终对传销与直销的界定还是应该基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唐盈盈在《对我国立法上直销概念的评析》中最后指出,一方面采用单层次直销的定义有利于我国直销业规范的建立,有利于行政机关的监管,有利于打击非法的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另一方面直销的定义应表明自己的特征,以区别于传统的推销方式,时立法应对定义的表述加以完善,以便于其规制对象遵守法律及执法者执法。

宁立志,李强的《多层次传销的竞争法考察》认为,作为一种市场营销方式,传销在我国具有极大的争议性。其出现后所经历的一系列发展变化过程, 使得人们对传销的认识模糊不清。传销的特有形式和内容决定其在销售上具有传统销售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应当予以承认。从竞争法的角度而言,传销和变质传销都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澄清对这一问题的错误认识,将有助于我国在这方面的正确立法。

李海凤在《浅析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一文中指出,直销,虽说不上同每个人都有联系,但至少在我们的周围,已有不少人在使用直销产品;有部分人特别是一些下岗人员已经作为 再就业加入了直销员行列直销业已经或多或少、有形无形地渗透并影响着我们的经济生活。而传销在人们的争论中,也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