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政府紧急权力限度研究——以大理市政府征用防疫物资纷争为例文献综述

 2021-12-13 09:12

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近年来,国内各种公共危机事件频发,对人们的正常生活以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为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中国地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得到高速发展。

行政紧急权力,是一种能够最快速度最高效率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特殊状态权力,同时也是一种容易滥用,容易造成利益相关者之间分歧的权力。

政府行政紧急权力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相关法律条款、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复杂多变的环境下,中国政府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是必要的,完善是迫在眉睫的,而政府紧急权力限度问题的界定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笔者将从地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的相关文献着手,探究中国当前对于地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限度的研究成果,并从中总结当前对地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限度的研究方向、深度、广度以及不足之处,通过2020年大理市政府征用防疫物资引起的纷争为例,对地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限度进行进一步研究。

一、关于行政紧急权力研究综述截至2021年1月11日,在中国知网以行政紧急权力、政府紧急权力为关键词共检索到学术期刊90篇,学术论文29篇。

可见中国当前关于行政紧急权力地研究还是比较欠缺,检索到地文献中以研究政府行政紧急权力运行的原则和当前中国地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为主。

行政紧急权力的定义并没有一个完全准确的定义,国内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行政紧急权力进行了系统阐述。

比较典型的是王桢军(2011年)从行政紧急权力的性质、问题及规制方面对行政紧急权力的研究;周丽从(2019年)将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权力与紧急状态下的行政权分开,详细探究了政府行政紧急权力的概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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