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族信托在我国的法律困境及完善文献综述

 2022-11-18 03:11

文献综述

家族信托是指个人作为委托人,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受益人一般为本家庭成员。家族信托的雏形可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的信托遗赠,在西方发达国家、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有了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很熟练的业务,相比之下,我国家族信托在内地才刚刚起步,面临着诸多困境和问题,也已经有学者对此提出了看法,将现有文献整理如下:

1家族信托企业国际国内发展的相关研究

家族信托企业在国际上已经发展为一项成熟的业务,相关法律法规都很完善,鉴于在国际上发展的成功经验,有必要在我国内地也引入家族信托,对此有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

1.1国际上家族信托业务的发展现状

此类研究成果描述了国际上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先例,对他们的成功经验进行了研究,对我国的家族信托业务起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学者张莉莉、余燕所著的《论我国家族信托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一文从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立法和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托立法两个角度介绍了国际上家族信托的法制现状。英美法系中,受托人在对信托财产的处置上有更大的权力,如美国UPIA规定:只要符合本法的标准,受托人就可以进行任何一类投资。根据日本《不动产登记法》的规定,当不动产成为信托财产时,须进行信托登记,且该法对不动产信托登记的事项、不动产信托登记的申请人、登记方式、登记的内容、登记的效力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操作性较强。两大法系的国家都从各自的法制现状和社会现状出发,做出了较为完善的规定。

1.2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家族信托在国际上发展得风生水起,而在国内的发展状况又是如何呢?学者邱峰在《家族财富传承最佳之选——家族信托模式研究》中提到,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业务正吸引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律师事务所和第三方财富等众多机构争相试水,如平安信托等其他公司都相继推出家族信托业务。

有学者对家族信托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进行了研究,对家族信托在我国的法律土壤和社会土壤里是否能够生根成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学者刘欣东在《家族信托的功能实现与法律困境》认为,监管机构推动信托业务转型,促使信托公司回归本业促使了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兴起,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逐步剥离,致使信托公司寻求类似“家族信托”的新领域。学者许东升、杨有礼所写的《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研究》认为中国富豪的数量增长,但富二代理财能力不足。这给信托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性。学者霍晴雯在《我国家族信托至发展:兴起、困境、因应》中指出,目前我国的高净值人士多为“富一代”,他们重视子女的培养教育和企业日后发展及财富的代际传承。这些现象都激励了“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这类研究成果为家族信托企业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充分必要的理由,为家族信托的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家族信托的特点及优势的相关研究

此类研究从家族信托本身的特点以及优势出发,与传统的信托产品相比较以明确家族信托的不同之处,以为其在中国的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奠定理论和现实基础。

学者周浩在《国内家族信托实践中的法律困境与发展》中将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继承方式,与传统的财产继承方式进行比较,遗嘱继承这种财产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去世时才开始产生效力,因此就给了继承人基于自己理解而解释遗嘱的空间;其次,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从而会使被继承人对财产失去掌控。最后,遗嘱安排的弹性较差,无法通过单一的遗嘱工具实现遗产的保值增值。 而家族信托显然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学者刘占辉在《我国家族信托的法律困境和解决对策》一文中,作者将家族信托的发展必要及其优点总结为以下三点,第一是家族成员权益维护,第二是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可以避免由继承人管理财富不当造成的继承财富挥霍的现象,第三是合理避税,家族信托可以起到规避遗产税和所得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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