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借贷问题的刑法规制——以大学生校园贷为切入点
摘要:网络借贷是随着互联网兴起和当下资本膨胀民间借贷迅速发展而相结合的一种创新的金融模式,将线下资金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上银行或者各种支付工具如支付宝、网易宝和财付通等进行借贷的过程,也称P2P网贷。
但是网络借贷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新型金融模式,缺乏完善的金融监管,即使有监管,大多也是以央行文件的形式出现,具有临时性、不完备的特点。而网络借贷由于其借助网络进行,方便快捷,在网民基数巨大的我国呈现爆炸式增长,因此这一领域积聚了许多法律风险,甚至刑法风险,滋生了许多经济类犯罪,如洗钱罪、非法集资罪等。网络借贷犯罪具有经济与网络犯罪的双重属性,一旦案发,受害人多,涉案金额巨大。尤其是在2016年校园贷事件曝光,河南大学生因网络借贷负债过多,不堪重负跳楼自杀后,网络借贷问题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究竟如何规范网络借贷问题,对于严重违法的网络借贷问题是否可以用刑法去严厉打击,从而保护社会群体的财产安全成为了热议的话题。本文建立在现有研究基础之上,综合现有学术成果的各种观点,以校园贷为切入,纵观整个流程,列举可能涉及到的问题以及其中可能涉及的罪名以及犯罪形态等。
关键词:网络借贷;运营模式; 二次违法性;资格刑
一、文献综述
(一)引言
事件起因是2016年3月一位河南大学生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在山东青岛跳楼自杀。他死前发给同学的一段遗言,提到自己用许多同学的名义,一共在网上贷款贷了数十万元,无力偿还,因此产生轻生的念头。由此网络借贷遭到口诛笔伐。网络借贷又称P2P网贷,英文为“peer to peer lending”,直译为“点对点借贷”,也称为“人人贷”。网络借贷模式于2005年起源于英国,并于次年在我国兴起。在传统金融服务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借贷呈现暴涨的趋势。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14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仅仅2014年上半年,网贷平台成交额就接近1000亿元。
(二)运营模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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