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长久以来,我国公民个人信息面对着屡屡遭受侵犯但维权困难的局面。未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将在极大程度上缓解个人信息保护困难的现状,但法律的有效实施更需要行政机关的执行和监管。为强化检察监督,从源头解决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本文将通过归纳各学说对于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分析目前国内外部分专家学者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究的总体概况,梳理、总结各学者对于信息保护的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的相关观点,为后续研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理论研究
一、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的信息化发展迅速,同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信息传播的极速性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了新的形态。在这样的灰色阴影下,个人信息近乎“裸奔”,成千上万的人不堪其扰。在保护个人信息领域,我国虽然在实体法方面已有一套法律制度初步成型,《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即将正式出台,但在诉讼法方面仍有所欠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制度也尚待补充。要想对行政机关在保护个人信息领域的行政行为进行更好的监管,行政公益诉讼的力量不可缺少。目前学术界已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一批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成果,为笔者研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理论参考,本文对其中部分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文献及观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个人信息之概念界定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公布,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的学者和司法工作者逐渐增多,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隐私权”,包括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1]、政府数据库中公民个人信息潜在泄露危害[2]、公共部门信息增值利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研究[3]等。那么公民个人信息究竟该如何界定?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在理论界,个人信息这一名词常常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二词一同被提起。关于三者之间的关系,学界众说纷纭,但是将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相区别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且认为二者在权利的内容和保护对象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叠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