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化妆品中禁限用着色剂的分析方法文献综述

 2022-04-30 22:12:28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测定化妆品中禁限用着色剂的分析方法

1.研究背景

化妆品是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产品,广义上的化妆品是指用语化妆的各种物品,狭义上的化妆品是由于各个国家定义方法与习惯不同有所差异,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将化妆品定义为“化妆品是指涂、擦、散布于人体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或口腔豁膜,已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化妆品中有害成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影响,它的安全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十分关心的问题。根据公布的化妆品皮肤病发生情况的监测结果表明:香精的滥用、矿物油的污染以及着色剂的非法添加已经成为三大“健康杀手”。美国、日本、欧盟对化妆品用着色剂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着色剂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督和限制。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对化妆品用着色剂品种、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化妆品中着色剂进行安全监管。

着色剂(也称色素)是化妆品的重要原料之一,被广泛使用于化妆品中,利用吸收或反射可见光的原理,为使化妆品或其施用部位呈现颜色而在化妆品中加入的物质,在化妆品使用中主要起使化妆品起到美化、修饰的作用。化妆品所用着色剂按其性质可分为染料和颜料两种,染料一般分为水溶性或脂溶性,具有染着性能,是化妆品着色应用最多的;颜料是不溶于水或油的粉末着色剂,多用于美容化妆品及舞台专业用化妆品。染料按其来源又分为天然染料与合成染料,目前大部分化妆品用着色剂都为合成染料。颜料则分为无机颜料和有机颜料。按照来源方式,可分为天然着色剂和合成着色剂两大类。其中天然染料和无机颜料一般属于天然着色剂,合成着色剂则包括合成染料及有机颜料。

天然染料一般来源于植物、动物和矿物质,以植物染料为主。植物染料是从植物的根、茎、叶及果实中提取出来。如:靛蓝、茜草、紫草、红花、桑、茶等。动物染料数目较少,主要取自贝壳类动物和胭脂虫体内,如:虫(紫)胶、胭脂虫红、虫胭脂等[1]。矿物染料是从矿物中提取的有色无机物质,如铬黄、群青、锰棕等。近年来人们发现细菌、真菌、霉菌等微生物产生的色素也可作为天然染料的来源[2,3]

天然染料染色在合成染料高度发展的今天之所以又重新受到关注,首先是因为天然染料中的动植物染料是从生物体中提取的、与环境相容性好,可生物降解;其次是由于毒性较低,并且生产这些染料的原料可以再生。相比之下,生产合成染料的原料是石油和煤炭,这些资源目前消耗很快,而且短时间之内不能再生。因此,开发天然染料对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天然植物染料染出的织物具有自然的香味,令合成染料望而却步,其染出的织物手感也十分丰满厚实,胜过了合成染料染出的产品。特别是茜草、靛蓝、郁金、红花等染出的织物,还具有防虫、杀菌的功效。很多植物染料作为中药,其舒筋活血、祛病保健的功效为过敏体质的人群也带来了极大的福音。植物染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染出的色彩极为丰富,是合成染料所不能相比的。因为里面色素成分的不确定性,使得染出的植物具有自然、朴素、雅致的效果。彩极为丰富,是合成染料所不能相比的。因为里面色素成分的不确定性,使得染出的植物具有自然、朴素、雅致的效果[4]

合成染料主要是以煤炭干熘的副产品中的苯、蒽等为原料合成的焦油系染料,包括有硝基色素、偶氮染料、亚硝基染料、三苯甲烷染料、氧杂蒽染料、喹啉染料、蒽醌核燃料、靛蓝染料等等。这类染料安全性问题很大,不法企业为了使产品达到某种特殊效果,在某些化妆品中违禁添加或超剂量、超范围使用禁限用合成染料,如苏丹红II、苏丹红IV、罗丹明等,长期或过量使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危害。

着色剂在化妆品的应用主要是从美容学和心理两方面进行评价,目前尚未发现其对人体有何好处;相反,如果过量或长期使用还会造成各种累积性的伤害。除一些天然的和惰性的着色剂外,大多数的合成着色剂对人体是有害的,危害包括一般毒性、致泻性、致突性(基因突变)与致癌作用。有统计显示,引起皮肤功能障碍的化妆品原料中最危险的是香料,其次就是着色剂和防腐杀菌剂,它们被称为化妆品的“三害”。造成伤害的比例分别为香料占50.6%,着色剂占43.9%,防腐杀菌剂占4.9%。近年来,由于色素导致的皮肤病急剧增加,已成为医学界、美容界及化妆品界的专家们研究的一大课题,以至于他们给这种新型的皮肤病取名叫“化妆美容病”。也有研究人员指出,人类皮肤的色素沉着与化妆品中的色素有一定的关系,色素沉着即正常皮肤上出现的褐色斑点,可能原因是化妆品中所含的属焦油衍生物类的色素会对光线发生敏感反应,从而导致色素沉着。化妆品引起的色素沉着多数还伴有皮肤潮红、丘疹等炎症现象,另外色素还是导致人对化妆品过敏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有的色素会引起人的光敏反应,引起烧灼、瘙痒、表皮剥脱、轻微疼痛等过敏症状。

我国自2010年6月17日开始全面实施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属于化妆品定义的护肤产品、沐浴产品、彩妆产品等,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随着化妆品产品全成分标识工作的全面推进,对质检部门检验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压力。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与发展更可靠、更有效的测定化妆品中禁限用着色剂的分析方法,对于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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