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的实施》文献综述
摘要:2015年我国开始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试点,2017年将其立法确认为一项正式制度,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就食品安全领域而言,还存在立法不完善以及制度具体落实不全面等问题。对于公益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问题,国内有各种研究。从比较视野来看,各国的公益诉讼制度也有其特色与经验,本文主要就英美法德等国的相关制度概况进行简介。分析我国检察公益诉讼现状及问题,有利于为检察公益诉讼在网络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提供优化建议。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 实施情况; 总检察长制;团体诉讼;
一、文献综述
基于我国近年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食品平台不断发展,在面对新兴的社会事物时,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难以及时跟进,造成相关领域的监管缺位。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则包含了食品药品领域,并积极进行等外探索,可以及时跟进对该领域的监督管理,维护网络食品安全卫生秩序。
本文主要对公益诉讼以及食品安全保护制度构建两方面的文章进行整理归纳,寻找检察公益诉讼实施理论基础以及在食品安全领域困境。文献通过中国知网以及HeinOnline 法学全文期刊数据库搜索相关论文资料进行分析。
一、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在清末引进检察制度,检察机关可以作为公益代表人参与民事诉讼。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检察员有公益代表人的权力。新中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检察署对与人民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代表国家公益参与。但此后被废除,到1979年时检察机关只有刑事公诉权,对于民事和行政方面只有监督权。我国公益诉讼依照法律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在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40件,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565件、提起诉讼6353件。从案件类别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占比54.96%,食品药品安全类占比33.28%。在探索新的公益诉讼领域时,总体兼顾各类社会公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