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技术设计文献综述

 2022-01-07 09:01

全文总字数:4119字

文献综述

现阶段建立并实施以土地为主要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新形势下产权管理机制的重大改革,从国务院2014年11月24日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及相关机构的整合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随着这些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有效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享,形成了有效的登记体系,但是这些工作都是以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为重要基础才得以顺利进行的,因此在当前新形势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仍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6]。

为了进一步加强吴中区土地管理工作,推进吴中区土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提升地籍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流转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各类土地,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以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号)精神,深入实施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计划,积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探索人地挂钩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照《土地调查条例》、《地籍调查规程》(TD T1001-20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分别于2019年、2020年分两期完成该项工作。

不动产是指将土地、海域、房屋及林木等定着物统称为不动产[2]。

不动产权籍则是指记载不动产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级和价格等的表卡簿册证、图件和数据的总称[3]。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为做好不动产登记综合运用地籍测量、房屋测量等多种测量方法对不动产进行实地测绘、完成权属调查,并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过程。

主要调查内容为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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