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创新活力指数构建及应用文献综述

 2022-08-17 10:20:22

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创新活力指数构建及应用

摘要: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区域创新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以解释区域进行系统性化创新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从而建立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了一个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理论框架。

如今,创新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区域创新能力的非均衡发展无疑会导致区域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创新指数是客观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创新能力状况的主要指标,是创新能力的一种定量表达形式,已成为探索区域创新发展路径与对策的重要依据。目前,创新能力评价工作日益受到广泛关注。因此,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要缩小区域创新能力的差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提出多年,中央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举措不断推出,各个省份也推出了各自的实施举措。在全国背景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亟待推动。

本文通过对我国长三角地区的现状分析,运用熵值法赋予不同影响因素不同的比重,构建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创新活力指数,分析各个地区的创新活力并提出相关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 区域创新; 创新活力;发展

  1. 引言

(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背景

2008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将长三角的范围确定为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并首次把苏北和浙南地区列入长三角经济圈的范畴”。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发改地区[2010]1243号)”再次明确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和江苏、浙江两省,并确定该规划期为2009--2015年。2014年,《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安徽作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一部分,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强调,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区域创新的重要性

区域创新系统概念(Region Innovation System,RIS)于1992 年提出,是世界经济界和地理学界的一个新领域,它通过“后福特主义”、“产业群”、“区域的崛起”等经济的实践和经济理论展开得到发展,它以系统的、动态演化的观点将新区域科学中的制度、文化、组织等因素和新马克思主义和新熊彼特主义的创新研究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以解释区域进行系统性化创新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从而建立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了一个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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