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文献综述

 2022-07-11 03:07

文献综述

论文题目 仓储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一、课题背景

1.1研究目的及意义

大型仓库火灾带来的人员与财产损失往往是毁灭性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经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大型仓库出现在了城市的周边,这也就带来了很多的火灾隐患,伴随着今年的几场大型的仓库火灾,仓储的消防安全也引发社会各界人士们的激烈讨论,在智能化管理的当下,如何更好的做到仓储的火灾灾情预测与监管成为了不可避免的重要问题。

本系统的研究主要是为了让管理人员及时的发现火灾或者对火灾情况加以控制并启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同时发出危险警报,组织人员的撤退与转移。随着智能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在物流的仓储方面也应当做到将智能化设计与现代化管理相融合。本设计可以广泛应用于仓储企业以及各大工厂的仓库之,保护各公司仓储消防安全。

1.2相关法规政策

新规《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157-2016已经在 2016年的12月1日正式实施了,在《物流建筑设计规范》中对物流建筑的定义是:进行物品收发、储存、装卸、搬运、分拣、物流加工等物流活动的建筑。简单的说,仓库就属于一种物流建筑。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中对以下四类建筑或场所规定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别是①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储存型建筑;②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丙类作业型建筑;③贵重物品库房;④物流建筑内的搬运车辆充电间(区)。按照规定,用于物流作业或者货物储存的场所,耐火等级不应该低于二级。

当作业型物流建筑和综合型物流建筑的作业区内布置存储区时,存储区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间仓库的规定,但当存储区面积符合下列规定时,储存区与作业区之间可不采用墙分隔,但应设置宽度不小于Sm的室内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内不应布置影响人员疏散和导致火灾蔓延的物品和设施:①丙类物品存储区面积不大于1500㎡ ;②丁类、戊类物品存储区面积不大于3000㎡。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2.1国内研究现状

仓库的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在设计和实现上要根据储存物资的种类、重要性,结合库房面积和环境合理设置自动探头的数量和种类,在库房和库区合理设置感烟、感温探头;在易燃易爆场合,可设置可燃气体的浓度监测探头,以防止易燃液体、气体的跑冒渗漏,消除火灾隐患;对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轴承和线圈温度监测,在导线集中的电缆沟铺设感温电缆,监测因绝缘、短路或过载造成的电气火灾 [1] 。在禁止烟火的库区及周边也可适当设置火焰探测探头,防止意外明火发生或明火进人危险区。在巡逻路线上,以合适的间隔(如25米)设置手动报警按纽,作为自动火灾探测的补充,或自动报警发生时进行现场确认,每一分隔储存单元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编码地址,以确定火灾发生地点[9]。
仓储消防与火灾报警系统在硬件上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心计算机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组成,以上各部分均在中心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下工作[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自动探头和人工报警按钮,两部分相互补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是检测保护区内与火灾特性相关的物理量的变化,预报火灾;监测引发火灾隐息物理量的变换,指示火灾唐惠部位:手工报警等各种报警方式通过总线方式反馈到中心计算机系统。在智能建筑的控制系统中,火灾自动报警属于一个重要的子系统,但是受到行业管理的限制,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需要自成网络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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