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规模与周边交通设施配套设计研究文献综述

 2022-05-20 22:07:27

一.前言

1.1研究背景及目的

物流园区是现代物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物流园区作为物流企业和物流设施集聚的节点,在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出现了发展物流园区的热潮,积极规划物流园区,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倾斜等方式促进物流园区的形成,吸引企业入驻。然而,物流园区的盲目建设开始呈现,物流园区的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物流园区规模不合理,企业入驻率低,建成的物流园区空置率高,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有必要对物流园区的规模确定进行研究。物流园区规模从严格意义上分为作业量规模、用地规模、投资规模。论文主要研究物流园区的用地规模与周边交通设施匹配的问题,希望可以对物流园区的规划进行一些有用的探索。

二.国外研究现状

2.1关于物流园区规模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于专门的物流园区的研究很少,大多学者是对其他物流节点如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进行研究,并且国外学者在对物流中心或配送中心的规划设计过程中重点研究规模和选址问题。在国外,规划物流节点规模和选址是一个传统问题,如Weber[1]、Nozick[2]、Drezner(1995)等建立了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函数的数学模型进行优化;随后,Hall[3]、Daganzo[4]等建立的模型中考虑了货运车辆路径问题;Noritake和Kimura[5]采用离散点规划技术研究了港口的最优规模和选址;最近,日本的Eiichi Taniguchi和Michihiko Noritake[6]等对公共物流节点(Public Logistics Terminal)即物流园区采用双层规划模型来确定物流园区的规模和选址问题,其上层规划模型为干线运输费用与市内配送费用的总费用最小,下层模型考虑路网中的交通状况,并用遗传算法对模型进行了求解。

2.2关于道路交通设施的研究

19 世纪20年代,美国是最早提出交通分析的国家,其《城市规划和区划的标准法案》通过限制城市建设项目开发的地点和类型,对城市的开发区域进行详细的限定。到19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各大洲,如华盛顿、佛罗里达、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俄勒冈等相继制定了补偿政策,即对土地及项目建设征收一定额度的交通费,而对与新的开发项目,必须进行交通分析再论证其可行性。在19世纪80年代,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了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并各自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技术标准以及评价管理办法。1920 年以前,美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以地方政府为主体而进行的,政府并没有认识到土地管理对于土地开发的重要性。40-80年代之间美国一直处于无序的发展中,尤其是70年代后期,由于无序的开发,政府削减了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预算,结果就造成了交通设施不足的现象,出现了道路拥挤堵塞、路网服务水平下降等一系列交通问题,促使政府开始从供需两方面研究影响交通行为的策略,各地方政府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注意到了城市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服务设施所造成影响,并对其必要性进行分析,开始探讨解决方法。

1993 年美国的 Wie 和 Choy [7]研究了旅游设施增加导致的交通影响问题,建立了反映由新建旅游设施引起交通出行费用增加的数学定量分析模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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