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1.防晒类化妆品的概况1.1定义防晒化妆品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56条被定义为具有吸收紫外线,从而减轻因日晒而引起皮肤损伤功能的化妆品。
在中国,防晒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
1.2需求性人们对于防晒类化妆品的需求主要由于太阳的照射,阳光中含有紫外线,过量的紫外线照射会导致人体的免疫系统损害,加速肌肤的老化,导致各种皮肤病,甚至引起皮肤癌。
太阳光中的紫外线波长范围为100~400nm,分为UVA、UVB、UVC三部分。
其中UVC(波长100~290nm)部分,又称短波灭菌紫外线,会被臭氧层吸收,不能达到地球表面,因此对人皮肤不具有直接的危害;UVB(波长290~320nm)又称中波红斑效应紫外线,日光中大部分UVB会被臭氧层吸收,只有不足2%能到达地球表面,但对人体表层具有红斑作用;UVA(波长320~400nm)部分,又称长波黑斑效应紫外线,太阳光中有98%可以到达地面,可以穿透皮肤直达真皮层,使真皮内的纤维素如胶原纤维、弹性纤维等受伤,从而令皮肤松弛,UVA还可以氧化表皮中的还原黑色素而引起皮肤变黑、色素沉着以及老化,甚至导致皮肤癌[1]。
太阳光中紫外线对于皮肤的损害不容忽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应该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皮肤。
1.3防晒类化妆品的分类防晒化妆品可以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以下3类[2](1)防晒功能:当皮肤暴露在紫外线下时使用的产品。
紫外线的来源不唯一,不仅可以来自自然的阳光,也可以来自日光浴设备。
(2)晒后修复功能:在紫外线照射后使用的产品,目的是帮助晒后皮肤补水或对晒后皮肤进行修复。
(3)美黑功能:宣称可以对皮肤进行人工着色,使皮肤呈现出古铜色或小麦色皮肤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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