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准则对零售企业金鹰商贸集团的财务影响及应对文献综述

 2022-04-19 06:04

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新租赁时代已经到来,在有关数据公布的《2019新租赁经济报告》中显示:我国租赁经济市场交易额为6.3万亿元,未来三年,我国租赁经济有望保持每年百分之三十的增长速度。同时,国务院在2015年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一直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所覆盖的领域将不断延伸,租赁市场的渗透度将有效提高。租赁将成为我国企业用于投资设备及更新技术的重要手段,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的作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的实际相符。

关于租赁准则,国外早期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租赁资产的划分和具体的账务处理,而当代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对于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指标、企业经营如何影响、租赁准则是否提高企业融资难度以及相关制度如何配套完善等等,现阶段我国国内研究的重点为将理论与具体行业相结合,来研究准则的适用性范围,同时针对不同的行业如何应对新租赁准则的实施给出具有实用性的一些建议。本篇文章将介绍租赁准则的修订历史以及主要变化,以我国未来受准则影响较大的零售业公司作为承租人分析对象,研究探索准则变化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并对零售企业受到的影响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关于IAS17缺陷意见和修订研究

1、关于旧准则的租赁模式的区分与界定

IAS17基于所有权模型,根据“风险报酬”转移区分租赁类型,从该准则实施以来,质疑声就不绝于耳。对于租赁模式的区分,Goodacre和Beattie(2016)通过大量调查问卷研究报表使用者和编制者对原准则(IAS17)的态度,结果发现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原准则中的界定过于死板和绝对,从而会出现一项租赁业务,其经济实质相同,会计处理却大相径庭的反常现象。比如租赁期占尚可使用寿命75%附近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90%附近的情况,其经济实质并无区别,会计处理大相径庭,对报表产生了大量区别影响。 Crider (2012)通过研究发现在风险报酬判定下,只存在风险报酬没有转移和完全转移的情况,无法体现出租赁业务的复杂性。风险报酬转移标准本身在理论逻辑和现实操作中存在较大的弊病,未能达到合理区分租赁模式的初衷。

2、关于旧准则下经营租赁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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