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深圳市GPO平台的我国药品集团采购公平性浅析文献综述

 2022-12-29 10: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研究目的为了针对我国药品集团采购陷入公平性困境提出解决办法,为深圳市集团采购提供公平性建议,同时为全国的药品集团采购试点的公平性的提高提供可行的路径,为我国GPO的进一步整改和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意义:对于深圳市GPO公平性的浅析,首先可以给目前的深圳市GPO试点出现的公平性问题提供一些解决方案,为深圳市的试点提供一定的建议和参考。此外,目前除了上海和深圳市外,更多其他的省份开始尝试这种药采模式,例如广州和湖北的GPO平台建设,从17年开始东莞和肇庆市加入深圳GPO,以及18年年底以来,除广东省外又有黑龙江、广西、新疆等省份加入深圳GPO的平台进行试点。这些都证明GPO试点正在国内逐步推行开来,而新试点的地区也难免会面临着和深圳市同样的公平性保障的问题。因而研究的意义还在于,帮助完善深圳模式提供建议的同时,为后来的试点城市提供关于保障公平性和防垄断的参考,从而使得这些新加入的城市以深圳市GPO为前车之鉴而探索更为合适的集团采购的运行模式,尤其是基于我国国情的的公平性问题的根源分析,对于各省市有着广泛的借鉴意义。鉴于我国目前对于集团采购的研究较少,专门针对公平性问题的文献更是寥寥无几,对于美国GPO模式的探讨也很少结合本国的国情,因而对于该问题的分析还能一定是程度上弥补我国GPO研究的空缺,或许可以给之后的研究者提供一些启发,并且为GPO在我国的建设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前途提供一些新思路,以求让GPO获得更好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价值实现医疗费用的降低和药品可及性的提高。最后,简政放权是国家改革的大趋势,该研究还能够为国家摸索政府在药品采购中的角色和地位,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来调节药品采购行为,从而能规范采购活动同时又节约行政监管的资源等问题提供一些思路。

二、文献综述

从知网等常用数据库检索我国药品集团采购公平性的文献,发现目前国内对于药品集团采购的研究相对较少,只有少量以美国等国家的集团采购为借鉴的模式分析。对GPO进行描述的文章最早出现于2010年,仅仅是新闻报道。2011年开始出现学术论文。随后随着上海市的首先试点的开始,相关研究开始慢慢变多,但数量仍不可观,专门针对公平性问题的更是屈指可数,而且部分分析集团采购公平性的文章还存在照搬美国的模式的情况,缺乏对本国国情的考量。相对来说,国外尤其是美国的GPO已经存在并发展了相当长的时间,其机制已经趋于稳定和完善,已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其中不乏有描述公平性和防垄断问题的,能够对研究国内GPO的公平性问题提供借鉴。

研究现状:

宋浩[1]对于我国药品集团采购的背景和历史进行了详细的回顾,并对其主体性质认定和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分析,并且对于该制度的未来做了展望。

王慧[2]的文章对于行政垄断做了详细的介绍,并且对于本文的概念界定部分提供了参考。

王帆等[3]认为美国集团采购组织 (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以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在提高医疗供应链水平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借鉴美国GPO的经验对完善我国药品采购制度,缓解医疗成本过快上涨现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帆主要研究美国 GPO的发展现状和运作模式,并对 GPO的作用进行分析,最后对我国的药品集中采购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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