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乡村民俗文化特色营销改进研究文献综述

 2022-02-22 08:0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相关概念

1.1休闲农业的概念及其分类

“休闲农业”概念首先是由台湾行政院农委会在1989年首次提出,在其发布的《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将休闲农业定义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之体验为目的的农业经营。在此之后,其他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休闲农业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这些概念的落脚点可以分为2类:(1)将休闲农业界定为一种新型农业。范子文(1997)认为休闲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其农家生活、农村自然环境,提供给人们休闲,增进对农村的体验为目的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1]

2)将休闲农业界定为一种旅游产品,其中大部分学者包括王仰麟与祁黄雄[2],郭焕成与任国柱[3]持第二种概念,认为休闲农业是一种以农业与农村为媒介,能满足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娱乐、购物等各种功能的旅游业。

范子文(1998)将休闲农业划分为观光农园、市民公园、农业公园、教育农园、休闲农场、森林旅游、农村留学、民宿农庄及民宿旅游等9种类型[4]

1.2民俗文化的概念及其分类

宋卫忠(2005)将民俗文化定义为民间百姓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也泛指一个国家、民俗、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它是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是一种相沿成习的物质和精神现象[5]

孔德元(2007)指出民俗文化就是民间传统和民间习俗在物质上、精神上和制度上的体现。它包括生产与生活习俗、游艺竞技习俗、节日习俗、礼仪制度习俗、社会组织习俗、民间文学艺术等类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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